谯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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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7674/202507-00092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谯城区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其他 / 公告
名称: 谯城区民政局行政处罚流程图(2025年)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7-10 发布日期: 2025-07-10
索引号: 113416020031657674/202507-00092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谯城区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其他 / 公告
名称: 谯城区民政局行政处罚流程图(2025年)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7-10
发布日期: 2025-07-10
谯城区民政局行政处罚流程图(2025年)
发布时间:2025-07-10 15:55 信息来源:谯城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处罚

 

1.对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2.对墓穴占地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3.对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等二类情形的处罚流程图



 

4、违反规定,擅自编制市内行政区域界线详图,或者绘制的地图的行政区域界线的画法与行政区域界线详图的画法不一致的处罚

 

 

5、对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界桩或者其他行政区域界线标志物的处罚

 

 

 

二、行政处罚

6、全性社会团体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自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处罚


 

7、全性社会团体不按规定使用法人登记证书、印章,不按章程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等违反登记管理条例和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处罚


   8.社会团体的活动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外的其他法律、法规的处罚


9、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全性社会团体筹备活动,或者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继续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处罚

 

10属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业务主管单位撤销批准的处罚

 

11属民办非企业单位不按规定使用登记证书、印章,不按章程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等违反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处罚


12、未经登记以及被撤销登记的属民办非企业单位擅自以及继续以属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处罚

 

 

13、对涂改、出租、出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社会团体印章等八类情形的处罚流程图


 

承办机构:亳州市谯城区民政局社会组织 

服务电话:0558-5996205  监督电话:0558-5130002

 

二、行政处罚

14、慈善组织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15对养老机构未建立入院评估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开展评估活动等九类行为的处罚

 

16、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等两类情形的处罚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