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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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652X/202410-00010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谯城区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做好2024年度谯城区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0-11 发布日期: 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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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谯城区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做好2024年度谯城区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0-11
发布日期: 2024-10-11
关于做好2024年度谯城区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1 10:23 信息来源:谯城区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做好2024年度谯城区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亳人社秘〔2024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度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评审。

二、申报程序

2024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网上和线下部分材料同步申报的方式进行,由个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逐级审核、申报。

  1. 网上材料申报

1.申报时间。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召开的工程系列初级评委会和农业系列初级评审会,线上申报时间为1021-1031,申报截止时间10311730,审核截止时间1181730

2.申报流程。申报人和相关单位,可登录安徽省人社厅官网首页,点击专题专栏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前可在该平台--帮助中心自行下载学习《职称申报操作指南》《常见问题解答》。申报人须严格按照时间要求上传、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3.申报人按照“2024 年度-谯城区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4 年度-谯城区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计划要求上传材料,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及业绩情况,按照职称管理平台可供选择的专业,慎重选择申报专业,不可自填专业。申报类型按照实际情况选择常规申报、转评申报。申报完成后,用人单位使用法人账号从单位登录入口进入审核,然后由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至评委会组建单位。未在申报系统内录入评审资料者不得参与评审。

4.企业以高技能人才申报人员请注意在申报人员类型中选择技能人才填报。

5.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继续教育、公示证明、技术报告、工作总结等申报材料。

1)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等证件的复印件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验盖章。同时上传有效期内的学信网证明。继续教育情况上传本人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对应页面(每页签署本人姓名),在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平台学习取得的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可以直接在系统中导入。

2)技术报告、工作总结须经单位审核加盖公章,证明任职周期内具备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完成和指导一般性技术工作,参与处理所从事专业范围一般性技术难题。

6.申报人员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1. 线下材料报送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须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导出,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逐级审核盖章。对于篇幅较长、不便上传的业绩证明材料可另行报送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1111-1115日,材料报送地点为区人社局职称股(区人社局南楼二楼206室)。

联系人:张瑞,联系电话:0558-5523603

  1. 职称初次认定工作

    对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一致或相近,从事本专业工作满规定年限,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包括以考代评的系列)。市人社部门认定审批辖区内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区人社部门认定审批辖区内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认定对学历、资历的要求:中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员级;大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直接定助理级;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助理级;硕士研究生毕业直接定助理级;博士研究生毕业直接定中级。

    2024年区人社局进行职称初次认定工作的收卷时间为1021-1031,逾期不予受理,今年初次认定仍从线下申报。

        三、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

    (一)关于时间节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等终算时间为 20241231日,时间按周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算,以近一个任职周期内业绩为主。

    (二)关于禁止多头申报。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

    办法》(皖人社发〔2018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

    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

    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

    报职称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

    上予以取消。

    (三)关于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 习不少于 30 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 60 学时。涉及职称转评及专业不对口的继续教育要在完成年度正常学时的基础上,另外进行100学时的转专业继续教育学习。

    (四)关于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工作。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

    按照《安徽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

    准条件(试行)》(皖人社发〔202026 号)和《关于全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99 号)要求执行,归口申报。

    (五)关于收费标准。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

    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 号)有关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为:初级 100 /人。

    (六)其他有关要求。申报人员必须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

    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对申报

    材料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各有关单

    位要认真落实逐级审核工作责任制,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

    负责的要求,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特别是申报人员的身份、

    年龄、学历、资历、专业、业绩和年度考核情况等,逐级认真审

    查、严格把关。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有关信息和申报材料审核

    后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在组织职称申报工作中,要严格按照亳州市文件规定,落实审核要求。对包庇、纵容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所在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个人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按规定取消评审资格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部门、各单位要抓紧时间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所属单位和个人,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工作指导、协调,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收卷时间以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工作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