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初次认定工作
对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一致或相近,从事本专业工作满规定年限,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包括“以考代评”的系列)。市人社部门认定审批辖区内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区人社部门认定审批辖区内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认定对学历、资历的要求:中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员级;大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直接定助理级;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助理级;硕士研究生毕业直接定助理级;博士研究生毕业直接定中级。
2024年区人社局进行职称初次认定工作的收卷时间为10月21日-10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今年初次认定仍从线下申报。
三、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
(一)关于时间节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等终算时间为 2024年12月31日,时间按周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算,以近一个任职周期内业绩为主。
(二)关于禁止多头申报。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
办法》(皖人社发〔2018〕5 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
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
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
报职称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
上予以取消。
(三)关于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 习不少于 30 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 60 学时。涉及职称转评及专业不对口的继续教育要在完成年度正常学时的基础上,另外进行100学时的转专业继续教育学习。
(四)关于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工作。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
按照《安徽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
准条件(试行)》(皖人社发〔2020〕26 号)和《关于全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99 号)要求执行,归口申报。
(五)关于收费标准。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
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 号)有关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为:初级 100 元/人。
(六)其他有关要求。申报人员必须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
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对申报
材料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各有关单
位要认真落实逐级审核工作责任制,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
负责”的要求,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特别是申报人员的身份、
年龄、学历、资历、专业、业绩和年度考核情况等,逐级认真审
查、严格把关。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有关信息和申报材料审核
后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在组织职称申报工作中,要严格按照亳州市文件规定,落实审核要求。对包庇、纵容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所在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个人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按规定取消评审资格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部门、各单位要抓紧时间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所属单位和个人,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工作指导、协调,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