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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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249U/202409-00057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名称: 关于规范国庆节期间广告发布的提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9-27 发布日期: 2024-09-27
索引号: 11341602003165249U/202409-00057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名称: 关于规范国庆节期间广告发布的提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9-27
发布日期: 2024-09-27
关于规范国庆节期间广告发布的提示
发布时间:2024-09-27 09:26 信息来源: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4年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节日期间广告发布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对国庆节期间商业广告发布作如下提示:

1.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2.严禁在商业广告中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3.严禁发布使用“专供”“特供”以及“内部特供”“军用”“国宴”等标识销售商品的广告。

4.广告中不得发布诱导过度消费、宣扬奢侈浪费、拜金以及其他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违法内容。

5.不得以不真实的营销噱头发布虚假旅游广告;不得对旅游景点、住宿酒店、交通工具、消费购物等作引人误解的宣传,如“免费旅游”“零团费购物游”等虚假宣传。

6.食品、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以及表示功效和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不得虚构商品或服务功效,欺骗误导老年消费者。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7.酒类广告不得含有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不得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

8.假期旅游商品和服务广告中宣传的旅游项目、线路、时间等服务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以“低价游”“免费游”“零元购”等为噱头,发布虚假、误导性的广告内容。

节日期间,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广告检查、执法力度,严查上述重点领域违法广告,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广大消费者如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发现违法广告,请及时拨打12315。

 

 

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