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立德镇农村宅基地实施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8-18 11:11
信息来源:谯城区立德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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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农合〔2020〕38号)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也为改善解决我镇农民自建房监管不到位,权责划分不明,主管部门推诿扯皮等现状问题,经反复研究,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加强农民建房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红线,守护我国十二亿耕地红线及粮食安全,避免因拆除违建造成社会治理问题,便于加强农民建房管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通过深入学习《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农合〔2020〕38号)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立德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联合讨论谋划后由农业综合服务站于2024年6月20日形成初稿,由镇党政班子6月25日审议初步通过,反复征求各村、镇直各部门意见后,多次修改完善,7月15日到8月15日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最终于8月16日通过党政班子成员审定,正式印发本文件。
四、工作目标
有效加强农村建房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督促农民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宅基地建房审批。农村建房审批更加规范,做到凡建必批,有效避免占用耕地建房现象,农村建房布局更加合理。审批通过后,便于对建房工程安全、质量进行监管,及时掌握农民建房信息,加强施工队伍审查,做到施工过程全程监管,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
五、主要任务
1.规范申请程序,制定完备的申请程序,明确农民建房的申请条件、面积标准、申报材料清单;
2.严格农村宅基地审批,发挥部门联审作用,从各个方面杜绝隐患,及时反馈审查意见;
3.强化农村宅基地审批后续服务与使用管理,加强建房过程监管和后续验收工作;
4.建立巡查制度,坚决查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违法违规行为,压实村级巡查上报责任,避免未经审批私自建房;
5.明确部门职责,建立责任机制,各部门各村在农民建房过程中充分发挥作用,互相配合,做到信息共享互通,不得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共同做好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管理工作。
六、创新举措
农业综合服务站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是否经过村组代表同意,并综合各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批意见。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是否取得用地计划。涉及占用农用地的,是否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主体责任
镇政府作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核心,负责规划实施、审批监管、违法查处,并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政策,确保宅基地管理有序进行。村级组织在宅基地管理中发挥基础作用,负责申请核实、用地调整、违法劝止等工作,是保障政策落地的关键一环。
(二)强化部门协同
农业农村与自然资源等部门协同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优化审批流程,确保宅基地管理高效有序。
(三)建立共同责任机制
镇政府与村级组织紧密配合,落实“四到场”要求,确保宅基地审批与管理无缝对接,责任到人。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依法用地意识,村级组织制定村规民约,保障宅基地管理公开公正。
(四)严肃工作纪律
将宅基地管理纳入考核体系,强化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者严肃问责,确保政策执行不打折扣。
八、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电话:0558-5860003
传真:0558-5860004
邮箱:lidezhen5860003@163.com
政策咨询单位:立德镇人民政府
政策解读联系人:立德镇党委副书记 李强 联系方式:0558-586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