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阴雨绵绵,淅淅沥沥,下个不停。立德司法所来了何氏夫妇,就其与邻居出路问题产生的纠纷前来咨询。
据悉,何家与邻居一直相安无事,但前不久,邻居将出路两边的集体空闲地占为己有,一边建设大棚,另一边堆放砖头,并用水泥加固,原本就不宽敞的出路又被占去一成,变得又窄又短。
此次中秋节,何家女儿从合肥归家,在此出路拐弯处私家车被路边的砖头剐蹭,找邻居理论,邻居毫不理睬,向村委会反映,亦未能得到解决,无奈,前来咨询此事如何处理。
司法所工作人员得知此事后,以“三步法”处理此事。一、向双方当事人了解详细情况,以及确认出路两侧空闲地是否属于集体性质,并向村委会调取原调解记录。二、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心平气和商谈此事。三、根据《民法典》中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和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之规定。向当事人讲道理、摆事实、明法律,最终问题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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