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双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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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8200/202406-00127 组配分类: 土地征收
发布机构: 谯城区双沟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转载上级】征收土地预公告 谯政〔2024〕76号(含双沟镇)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6-26 发布日期: 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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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土地征收
发布机构: 谯城区双沟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转载上级】征收土地预公告 谯政〔2024〕76号(含双沟镇)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6-26
发布日期: 2024-06-26
【转载上级】征收土地预公告 谯政〔2024〕76号(含双沟镇)
发布时间:2024-06-26 16:28 信息来源:谯城区双沟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淝河镇凡桥村、四李村,双沟镇刘庄村、闫庄村,古城镇铁佛村、大刘村、尹楼村、柴庙村、张桥村,立德镇申楼村、李村村、桥楼村所在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批次

亳州至郸城高速公路亳州段项目。

二、征收范围

拟对淝河镇凡桥村尹路口组、凡桥组、东杨庄组、李门楼组、洼刘组、西大王组;淝河镇四李村小李组、王营寨组、王营组、小卞庄组、康庄组、康老家组、中李组、后湖组、药庄组;古城镇铁佛村王楼组、王小寨组、张老家组、村小组集体;古城镇大刘村赵小庙组、马小寨组、大刘组、挖王组、村小组集体;古城镇尹楼村陈楼组、尹楼组、李腰组、前李曹组、一组、二组、四组、李曹组、村小组集体;古城镇柴庙村小冯组、冯庙西组、冯庙东组、村小组集体;古城镇张桥村李庄组、孙庄组、村小组集体;立德镇申楼村郭庄组、枣王庄组、雷西组、雷老家组、雷东组、村小组集体;立德镇李村村于庄组、李大坑组、李皮西组、后东组;立德镇桥楼村何楼西组、何楼东组;双沟镇刘庄村小马庄组;双沟镇闫庄村凡寨组、小左庄组、左楼组、李庄组、张庄组、李桥村民小组范围内。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淝河镇、双沟镇、古城镇、立德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五、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范围内,采用乡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电子屏显示等方式发布,并在亳州市谯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bzqc.gov.cn/Zrghj/)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淝河镇人民政府            卢  浩           13856855192

双沟镇人民政府            杨晓亮           18056792919

古城镇人民政府            闫瑞祥           15156753366

立德镇人民政府            李  强           18056771776


202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