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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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61376/202405-00101 组配分类: 行政征收
发布机构: 谯城区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谯城区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分表(行政征收类)(2023年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5-08 发布日期: 2024-05-08
索引号: 113416020031661376/202405-00101
组配分类: 行政征收
发布机构: 谯城区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谯城区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分表(行政征收类)(2023年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5-08
发布日期: 2024-05-08
谯城区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分表(行政征收类)(2023年版)
发布时间:2024-05-08 16:32 信息来源:谯城区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备注
392 行政征收 公路通行费征收(政府收费还贷性公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主席令第十八号)第五十九条第(一)项: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等级和规模的下列公路,可以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集资建成的公路。
2.《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有偿集资建设的公路(以下简称政府还贷公路),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者依照公路法的规定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公路(以下简称经营性公路),经依法批准后,方可收取车辆通行费。
1.立案责任: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运政执法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运政执法部门应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运政执法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运政执法部门依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依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运政执法部门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3.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4.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5.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不移交的;
6.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7.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