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是学校财产的重要部分,是全校师生学习、工作、活动的场所,学校必须认真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学校校舍是国家的公共财产,是办好教育的物质基础,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损坏、改变校舍的性质。
一、明确职责
1.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校舍管理负有主要责任。
2.总务主任负责日常的校舍管理、维修等工作。必须经常、及时、真实地向校长汇报工作。
3.改建、大修等项目必须经学校研究、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在不妨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情况下,方可操作。
二、资料保管
1.校舍资料必须完整,由总务处妥善保管,如有工作变更,必须有完整的交接手续。
2.资料包括学校土地证、房产证、校舍图纸、给排水图、管道照明、大修记录以及水、电使用证等。
三、维修保养
1.总务处必须安排人员对校舍及时维修,对可能危及师生安全的损坏应迅速作出处理方法,不留后患。
2.学校安排力量对校舍进行维修,如学校财力所不能及的,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领导汇报,申请大修。
3.必须抓好师生工作、生活常用设备的维修,如门窗、上下水道、粪池、电路等,当日发现,当日处理。
四、安全检查
校舍管理必须突出安全第一的观念,对发现的玻璃损坏、门窗松动、高悬物件必须经常检查,地面水渍及时擦干;电路必须规范,禁止乱搭乱串;通道要畅通,禁止乱堆杂物;车辆必须停放规定的位置,经常对电路开关、接触件进行检查。
五、校舍美化
校园的绿化、美化工作,要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统一规划。总务处要努力确保校舍环境整洁,不断改善办学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