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食堂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注意用水和用电安全,严防事故发生。
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方伟涛 汪春杰
副组长:汪胜兵 鲁 超 刘建义
成 员:郭海根 雷志华 王书伟 仲 博 唐晓新
丁继良 张宗奇 王 翠 张计甫
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工作办公室
主 任:鲁 超
成 员:王书伟 唐晓新 肖林坤 李 伟
各年级主任 各班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