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经区管〔2024〕9号
关于印发《安徽亳州谯城经开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局室、中心,园区各企业:
《安徽亳州谯城经开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安徽亳州谯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18日
安徽亳州谯城经开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区党委和政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区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谯城经开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消减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经开区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经开区管委会(含各局室、中心)、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自觉履行安全责任、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加强安全基层基础能力建设、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更加主动;重点行业领域健全完善“一件事”由经开区牵头部门组织推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压减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的措施落地见效,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继续保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经开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行动。
1.深化安全生产月调度、季度安全生产会议推进机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形势月分析会,调度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研判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聚焦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燃气、消防、工贸、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推动行业重点工作落实。运用季度安全生产会议机制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职责。同时,根据阶段性安全形势和工作要求,开展专项督导,真正发现和解决一批安全生产具体问题。
2.压实地方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牢固树立不能以牺牲人民的生命为代价的观念,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履责述职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针对性督查检查。
3.压实行业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及实施意见要求,落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强化监管执法,联合区应急局和区消防大队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局、室、中心,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的同时,必须履行行业安全生产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企业单位加强安全防范,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明白人”培养。
4.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相关重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经开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组织对未覆盖到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
(二)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
5.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围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在全行业推广、学习、使用,形成各行业领域学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结合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全覆盖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文件有关视频,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6.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强化风险研判,定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每年开展分析研判和调研评估,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等“大单位”,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等“小场所”,储能电站、电竞酒店等“新业态”,实行分类化排查、差异化监管、系统化治理,督促各单位常态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改销案制度,每年挂牌督办整改一批典型重大火灾隐患。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动态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门窗违规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督促各单位对照重点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开展自查自改,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机制,鼓励社会单位运用物联网技术提高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推动将消防信息化、物联网技术、智慧消防等纳入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强化火灾风险监测预警。
7.深化燃气专项治理。深化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常态化推进燃气行业排查整治工作,组织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深入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等涉燃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大燃气用具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监督抽查力度。
8.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常态化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专项检查督导,持续优化重大危险源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管理,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
9.深化建设工程施工专项治理。深化房屋市政道路、在建工地等工程的专项整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基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突出高处坠落、坍塌、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事故防范,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审批手续不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重大工程、重点地区、高风险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
10.深化工贸安全专项治理。以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为重点,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淘汰、改造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粉尘涉爆企业采用自动打磨抛光、湿法除尘工艺,建材企业搬运码垛、清仓清库、投料装车、高温窑炉等安全风险较高的岗位“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11.深化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开展校园安全、商贸服务业安全、医疗卫生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体育场馆和设施安全、邮政快递安全等专项治理。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2.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结合实际制定开发区等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严格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13.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未开展排查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14.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经开区分辖区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按照《亳州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
15.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4年底前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四)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6.落实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品、工贸、烟花爆竹、建设施工、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聚焦突出重大风险隐患,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
17.深入开展生产经营单位等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电梯安全筑底、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安全。
(五)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8.推动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凡发生亡人责任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一律重新参加培训并经培训考核合格。着力提升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补齐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短板,为高危行业高质量发展、安全发展提供支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
19.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明白人”培养。落实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20.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和标杆示范企业创建行动。
21.学习先进安全管理体系经验做法,2024年试点推进地方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2025年聚焦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推进小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
22.发挥标杆示范引领作用,开展标杆示范企业创建行动,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大力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试点建立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负面清单,确保标杆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落实率和安全培训完成率达到100%,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先进经验。
(七)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23.落实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内部隐患报告和奖励机制,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4.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严重违法行为上报区安委会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发生一般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25.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两年内,对经开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跟班集中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经开区安全监管能力。
(八)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6.全面推进“案例教育法”,持续开展消防案例“敲门行动”,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运用“案例教育法”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强化典型事故教训吸取。因地制宜加快建设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
27.开展公共安全文化建设行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活动。以“互联网+”、“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走基层”等平台或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安全应急科普宣教活动,充分发挥安全文化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引领、警示、教育和规范作用,深入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推进公共安全设施建设,持续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持续开展应急科普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会安全”的浓厚安全文化建设氛围,提升全民安全生产和科学应急意识,真正实现以文化促安全,以安全促发展,抓好安全标准化体系的建设,打造安全型企业,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实现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28.深化“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评选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九)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29.以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工贸、成品油、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紧盯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储存、运输等活动,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非法违法行为,铁心硬手、重拳出击,有效治理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十)开展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
30.建成经开区、企业两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督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演练依法建设企业应急救援队伍;进一步强化对企业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推进预案体系的图表化、程序化、手册化、卡片化,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动机制;要统筹规划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加强重点救援队伍装备的配备,完善应急联动机制。
三、进度安排
从2024年2月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2月至4月)。编制印发《谯城经开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部署启动全面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5月至2025年12月)。经开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政策措施、制度机制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单位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区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经开区将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总协调,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力度,协调推动经开区治本攻坚工作。
(二)加强责任落实。依据“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围绕经开区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制定下发谯城经开区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党政办、社会事务局、产业发展局、人才科创局、财政金融局、企业服务中心按照职权范围做好各自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建设局牵头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大跨度建(构)物的安全,经开区城管执法大队牵头负责职责范围内城镇燃气、户外广告等安全,经开区市场监管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安全。
(三)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网络等传统媒体和微信、抖音、电子屏、宣传栏等作用,开辟专题专栏: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深入挖掘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鼓励广大群众通过各种形式,积极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提高公众参与性,推动形成人人关注安全、支持安全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