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保证我镇燃气突发事件、居民燃气泄漏、爆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和保障经济发展,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和完善我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全力做好各类燃气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
保证在燃气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责任分工,迅速、有效地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迅速控制事件的发展,防止事件的进一步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损失。
(三)编制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徽省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以及市区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城父镇实际特制定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城父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燃气突发事件。具体包括:
1.燃气输送、使用过程中遭遇非正常情况,导致燃气泄漏、爆炸酿成的安全事故。
2.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液化气罐损毁。
3.燃气输送、使用不当发生火灾、爆炸、严重泄漏。
4.各种原因造成的燃气泄漏、爆炸,性质严重、影响重大的紧急情况。
当发生以上情况之一时,城父镇重大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开始工作,城父镇重大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城父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1.城父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 指 挥:孙红伟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李 威 (党委副书记)
于 刚 (党委委员 武装部部长)
张明明 (人大副主席 党政办负责人)
成 员:陈 喜 ( 安监办负责人)
张同友 (信访办主任)
蒋祥申 (城父卫生院院长)
姚 伟 (城父派出所所长)
冀正松 (城父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部成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城父镇;指挥部成员未在城父镇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单位按职务高低递补。
(一)城父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职责任务
负责实施《城父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照本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负责召集应急指挥部会议,根据镇党委政府的指示,部署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调动各单位和各救援工作组进行抢险救援、医疗救护、消防保卫、物资救援和对外发布信息,参加政府工作组,保证指挥部指令畅通。
(二)办公室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建办。
主 任: 李威(兼)
成 员:城管执法工作人员
职 责:迅速了解事件情况,及时向指挥部和上级领导汇报;负责救援期间的通讯联络、信息发布、材料整理上报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工作要求:
(1)预案启动后,立即通知有关领导、指挥部领导、各救援工作组组长及成员;
(2)负责保持与党委政府联系,及时了解最新信息,保证及时参加党委政府的会议;
(3)保证事件抢险救援期间的通讯联络的畅通;保证现场工作人员抢险救援所需车辆、房间、电话、物资的落实;保证抢险救援工作人员后勤保障。
(4)及时收集、整理材料,向指挥部汇报,统一对新闻媒体发布信息。
(三)抢险救援组
组 长:姚 伟 派出所所长
成 员:安监、卫生、信访及事件发生单位抢险人员及相应部门的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燃气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置、抢险救援、现场警戒、调动救援物资等工作。
工作要求:
(1)参加抢险救援的人员要掌握自身安全防护、救护伤员、抢险、抢修的有关规程、标准、要求和相关知识,熟练使用各种防护设备、抢险工具、设备和消防设备。
(2)进入现场后,应立即划定监控范围,封闭现场,疏散无关人员,维持现场治安和秩序,保护事故现场,配合调查取证,疏导交通,保证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3)抢险人员到达现场后,要立即分析事件发生原因,确定抢险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避免事件的扩大。
(四)疏散救援组
组 长:蒋祥申 (城父卫生院院长 )
成 员:安监、卫生、信访及事件发生单位对应部门人员。
职 责:负责疏散群众、抢救伤员及国家财产、协助医护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工作要求:
(1)工作人员要掌握自身安全防护知识和救护伤员有关常识,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抢救伤员、疏散群众。
(2)疏散群众时要做详细准确的记录,做到无遗漏,并监护疏散出去的人员在事件处理结束之前不再回来。如在疏散群众时发现无法敲开房门,并无法确定屋内是否有人的情况,要立即向有关领导进行汇报,在第三方见证下采取非常规措施进入检查,并进行监护,防止外人进入。
(五)事件调查及善后处理组
组 长:李 威 (党委副书记)
成 员:安监所、派出所、卫生院及事件单位有关部门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现场取证,对事件现场进行调查,对燃气突发事件中伤亡的人员及家属进行安抚、抚恤、理赔及善后处理工作。
工作要求:
(1)立即到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取证,查找事件发生的原因,形成初步材料。
(2)对事件当中的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3)了解掌握国家和省、市、区有关人员伤亡事故理赔的标准。认真、诚恳地接待伤亡的家属,耐心讲解有关规定。
(4)做好救护伤员卫生院的看护工作、保证伤员得到及时、对症的治疗,并将治疗情况及时反馈,避免事态的扩大。
三、预防预警机制
各燃气经营企业负责预防预警信息的收集,对所有器械设备进行日常检测,建立重点要害部位和重大安全隐患的监督管理责任机制,定期开展燃气设施安全检查,加强日常安全教育,公开燃气报警电话,(镇政府办公室电话:5080160)强化预防预警措施的落实。燃气经营企业应定期向镇主管部门报告燃气设施状况,镇主管部门应定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向区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发现隐患,立即上报,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程序
为了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实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1.燃气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员抢险、救护,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汇报,上级燃气主管部门要立即根据事件的级别向上级汇报,达到区级燃气事件的要报给谯城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各级单位领导不得迟报、瞒报或不报。
2.城父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启动本预案。立即根据灾害情况调动各救援工作组和有关单位进行抢险救援,并通知有关领导。
3.指挥部各工作组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行动起来,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分工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4.各工作组要紧密配合、协调作战,保证抢险救援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预案启动期间,实行日报制,并由专人负责。对外信息由指挥部统一对外发布。
(三)抢险救援作业程序
1.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初步划定污染警戒区,立即疏散污染区内的所有人员,并用警示带进行隔离,各主要路段设置警示牌,做好现场监控。
2.对燃气中毒或受伤人员必须及时救治,严重者送卫生院进行抢救。
3.污染区内严禁使用非防爆型机电设备及仪器、仪表(如手机、呼机、对讲机、碘钨闪光照相机)等,严禁穿戴钉子鞋和化纤服装进入隔离区。
4.抢修结束后安全监测警戒组对事故现场作全面清场监测,防止燃气窜入夹层、窖井、地下设施和室内等容易积聚燃气的场所,根据现场安监监测报告确定现场不存在不安全因素后,由现场总指挥下达命令,抢险救援人员方可撤离事故现场。
(四)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急救援人员应掌握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并按规定佩戴防毒面具或呼吸器,穿戴防护服,携带相关防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
(五)事故的调查处理
由安监部门牵头、城市管理所、村建办、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参加,组成临时工作组,负责查明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并按规定处理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
(七)应急结束
在确认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并不会次生衍生其他灾害后,指挥部确定应急结束,公开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五、应急保障
(一)预案启动期间确保通信畅通。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掌握指挥部全体成员的通信方式,建立通信系统制度,保证政令畅通,指挥有效。
(二)应急装备保障
各燃气经营企业平时配备灭火器、灭火沙,保证事故发生时,灭火设施有效。
六、后期处置
燃气经营企业应对燃气设施认真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正常运行。各地有关部门应监护其使用。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