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述。2024年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继续实施网格化监管,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的方式对环保各项工作开展检查,继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采取精准施策,强化精细管理,持续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提升环境监测能力。确保环境监察、环境监测、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环境信息化等环境保护工作顺利进行,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更好地促进环保事业的发展。
(2)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皖政办〔2015〕19号)文件精神,要求加强环境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并健全环境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环境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
(3)实施主体。亳州市亳州市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4)起止时间。2024.1.1-2024.12.1
(5)项目内容。2024年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继续实施网格化监管,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的方式对环保各项工作开展检查,继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采取精准施策,强化精细管理,持续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提升环境监测能力。确保环境监察、环境监测、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