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土地报批和供应。2023年获得省、市政府批准18个批次,面积1217.67亩,主要涉及协合风电二期、颜集木材加工产业园区、城乡公交综合服务站、古井龙瑞玻璃、乡村振兴项目、农民建房等项目用地。完成供地93宗,面积3762.31亩,其中以划拨供地手续39宗,面积1196.85亩,国有建设用地出让54宗,面积2565.46亩。完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6宗,面积142.21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22宗,面积333.46亩,有效保障乡村振兴项目用地需求。
(二)土地收储和出让。2023年完成土地储备1280.595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0个批次615.753亩,存量建设用地收储16宗664.842亩。积极开展土地推介和出让工作,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出让54宗,面积2565.46亩,合同出让金额131581万元,其中工业用地37宗1830.6亩,保证了古井贡酒集团公司技改项目、经开区钻石产业园项目、魏岗金刚石产业园、颜集镇木材加工产业园项目等用地需求,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资源要素保障,谯城经开区新上项目“标准地”供应15宗989.54亩,实现新上工业项目“标准地”供应100%,其中采用供应前附“用地清单制”14宗,工业项目带方案出让6宗,交地即发证且四证齐发的工业项目1个。商住用他出让4宗402.394亩,出让金额99240万元。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出让,谯城区作为全省试点县区,2023年完成入市6宗142.21亩,出让金额1672万元,全部为工业项目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解决了企业项目落地难问题,壮大了我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经济,解决了当地村民就业难问题,为我区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1.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实施。2020年增减挂钩项目组卷4个批次、1825亩,新增耕地1777亩,其中实施完毕1407亩,未实施完毕418亩。2021年增减挂钩项目组卷1个批次、209亩,新增耕地209亩,其中实施完毕153亩,未实施完毕56亩。2022年增减挂钩项目组卷5个批次1107亩,新增耕地1076亩,其中实施完毕407亩,未实施完毕669亩。完成2019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剩余3个批次1319亩项目验收。完成2019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第10、11、13、15批次节余指标4个批次2314亩的外业核查任务,并在省节余指标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完成工矿废弃地复垦剩余项目5个批次、2410亩的验收任务。
2.补充耕地。2023年共完成34个补充耕地项目省、部两级审核入库,共计入库补充耕地指标1769.06亩。为市、区两级用地项目补充耕地22个批次,共计补充耕地指标1328.223亩(其中市级4个批次补充指标209.8365亩,区级18个批次补充指标1118.3865亩)有力保障了各类项目落地,自主落实了我区耕地占补平衡。共组织专家完成了10个临时用地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的审查工作,及时为G105国道改建、协和风电等重点工程项目临时用地审批提供了技术保障。
(四)卫片执法检查。2023年完成历史遗留问题销号、2023年例行督察、2023卫片执法和国家耕地保护粮食安全考核任务。
2018-2022年土地卫片执法历史违法用地图斑,谯城区完成整改销号945个,面积4527.25亩(耕地3100.97亩);历年督查遗留问题,完成整改并销号40个,面积314.32亩(耕地297.67亩);2023年耕地保护督察涉及非农化问题,整改销号42个,面积655.49(耕地634.45亩)。
(五)不动产登记。完成全区宅基地宗地数373590宗,权籍调查完成370238宗,完成率99.10%;权属审批完成366879宗,完成率98.20%;符合登记发证宗地数225592宗,登簿225592宗,完成率100%。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完成地籍调查宗地数793宗,符合登记发证宗地数427宗,已登记发证宗地数71宗。档案查询1257件、自助查询40件、市级查询信息34批(278人)、省级查询信息36批(375人)、部级查询信息15批(66人)。解决还原小区办证历史遗留问题92户。
(六)地矿管理。制定汛期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完成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定谯城区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汛期防溺水工作。制定《谯城区自然资源领域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配合省地质环境监测站对我区地质环境监测井完成取样工作,截至目前我区有地质灾害隐患点一处,地质灾害类型为地面沉降。开展谯城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初步完成了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相关成果。完成古井大杨魏岗张店四个工业功能区地灾评价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风险调查项目工作相关要求完成谯城区1:50000风险调查工作。开展河长制工作巡查,对负责包河道河堤定期巡查。
(七)城乡规划。组织召开26次亳州市谯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7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26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30份,乡村规划许可证办理8份;完成41个建设项目规划核实,核发规划核实合格证41份;组织专家论证会17次,对全区37个项目进行规划设计方案审批;谯城区出让及划拨地块出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56份;对2022年85个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组织专家论证。
(八)林业工作。按照谯城区林长办关于印发《提升林长履职效能若干举措的实施方案》,及时推进林长“三制度、三联系”落实到位,强化各级林长履职尽责,对区级、乡镇级、村级林长公示牌全部进行了更新和增设。2023年全区造林完成1583.8亩,封山育林1006.6亩、森林抚育20983亩、退化林修复8006.1亩、新建完善农田林网庇护面积18万亩。创建省级森林城镇1个、省级森林村庄13个,完成资料上报,初步通过省林业局验收。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压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主体责任,全面做好美国白蛾、杨树舟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工作,完成美国白蛾防治作业面积12.8万亩任务。健全完善以基层林长+“一林一员”+“一林一警”+“一林一技”为主体的“一长三员”网格化源头治理机制。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合行动,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及爱鸟周宣传活动等,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森林防火值班值守及巡查及预警监测、信息上报工作。完成2023年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期森林督查疑似图班的核查。
(九)国土空间规划。依据市、区关于《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任务分工,积极推进15个乡镇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初步方案已编制完成。按照省市要求对我区城镇开发边界进行优化调整。
(十)节约集约用地。2023年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的我区闲置土地任务基数面积为1480亩,要求处置率不低于15%。上传土地市场监测监与管系统消除闲置状态223亩,处置率为15.07%;2023年盘活低效工业用地5宗,共计301.799亩。对亳州德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送达2018-37地块闲置土地收回决定书,面积76.1亩,下一步履行收回土地使用权程序。长白山制药项目用地进行整合并分割,已签订分割协议,待土地解押后拟对分割后的1567.799亩土地实施收储工作。
(十一)执法监察工作。严厉打击全区新增违法用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同时全程跟踪,坚决做到整改即到位,不留隐患,2023年共查处案件34宗。针对耕保图斑查处到位、整改到位,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除需组卷报批地块外,全年共计整改销号48个图斑。做好“大棚房”回头看工作,坚决杜绝“大棚房”反弹和死灰复燃。围绕“6清”中心工作的轴线,开展好行业清原等案件的查处工作,持续做好扫黑常态化工作。
二、存在问题
1.林地指标限制,制约了含林地的项目地块组卷报批;用地单位及部分乡镇先违法用地后报批现象较多;项目单位节约集约用地意识不强;部分地块无专项规划、报批资金无法及时保障,影响了土地报件效率;部分地块项目未落实无法进行供地、不符合城乡规划、未实现净地,造成大量的批而未供土地,影响了供地率。
2.项目资金得不到保障,影响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实施质量降低,整改不及时,并有不能按期归还指标的情况发现。同时,项目核减变更数量加大,造成指标和资源的浪费。
3.新增耕地后备资源匮乏且与林业管理范围不够明确,项目选址、立项、实施难度增大。
4.项目资金拨付不到位,乡镇积极性不高。
5.验收过的补充耕地项目存在耕种不及时、撂荒等现象,个别乡镇后期管护职责落实不到位。
6.基层乡镇认识不到位,意识不强,没有尽到“属地管理”及“守土有责”责任,对违法用地管控不力,违法用地及占用耕地建房现象时有发生。
7.部分已批建设用地征迁难,影响我区土地供应。
8.出让前地块上存有附属物清理不到位,用地企业拿地后不能按期开工容易出现违约等问题,
9.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土地范围较窄,抵押融资和规划融合有待解决。
10.受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规则的影响,导致谯城区城镇建设用地增量极为有限,有限的增量规模对谯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制约影响。
11.村庄规划上位规划缺失,缺少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对村庄规模、定位的统筹安排,不能有效传导。
12.工作协调不顺畅。自然资源部门、农业农村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主体责任不明,工作界限不清,存在相互推诿现象;完善手续需违法主体、发改、教育及其他职能部门配合,单靠自然资源部门协调,难以形成工作合力。
13.整改工作周期长。缺少具体指导政策。集体建设用地违法问题整改,需结合集体建设入市试点逐步推进;农村乱整耕地建房问题,需国家出台具体政策才能具体开展。报批手续繁琐。不符合规划问题,需调整规划才能报批;历史违法需要查处后才完善用地手续问题,报批时间长;拆除复耕难,经济形式下行,当事人配合意愿不强,信访压力大,不能一刀切,拆除工作要稳步推进。
14.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二期项目没有及时提升,共享集成、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等功能不齐全。
三、2024年工作安排
1.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完成2020年、2021、2022年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验收工作;完成2024年4000亩增减挂钩项目组卷、报批工作。
2.补充耕地。提前谋划2024年补充耕地工作。积极主动对接乡镇摸排可实施资源,提前启动招投标确定测绘、组卷作业单位,为完成2024年补充耕地年度任务奠定基础;申请区政府按时足额拨付补充耕地项目开垦费,提高乡镇积极性;做好项目监管,督促各乡镇落实好补充耕地项目管护职责。
3.土地利用。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对临时用地的申请进行审核把控,确保临时用地审批监管工作扎实、有效,及时督促相关乡镇及时做好设施农用地备案工作。严格新建项目用地制度,明确新建项目供地标准,对达不到标准的相应核减建设用地面积,同时采取多种措施清理批而未供地块。积极做好涡北三期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
4.土地收储出让。针对重点推介的优质商住地块,按照《亳州市住宅品质提升系列指引(试行)》,提高质量,改善人居环境,适时召开2024年谯城区商住用地推介会。持续深化谯城经开区新上工业项目“标准地+容缺审批+承诺制”供应制度,用地清单制度,带方案出让制度,出让标准地不低于800亩,推动更多企业拿地即发证,拿地即开工。对存量土地进行开发利用,开展闲置、低效用地治理,腾笼换鸟,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严格按照《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规范试点实施。
5.耕地保护。结合《安徽省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程》(试行),落实上级政策要求、尽可能保障地方发展诉求、衔接各专项规划,抓紧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待市级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后,根据最新成果修改完善乡镇规划,加快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工作。
开展生物多样性和土壤条件外业补充调查,完成数据检查验证,建立数据库、文表成果。
6.不动产登记。完成“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完成农经权、林权数据整合任务,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更新常态化任务,做好不动产登记以及信息查询工作,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房屋财产权抵押登记工作。加大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力度,重点解决“难办证”、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企业项目等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加快市、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整合力度,统一不动产登记平台市区一体化有效推进。
7.地矿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坚持汛期期间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落实好汛期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巡查制度,根据谯城区自然资源领域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持续开展防溺水各项工作。推进历史矿山复绿验收工作。开展河长制工作巡查,对负责包河道河堤定期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对我区非法采砂现象进行监管、排查,继续配合区水务局做好地下水井管理和河道采砂监督查处工作。继续认真做好做用地单位选址压矿报告工作。
8.林业管理。2024年全区计划完成造林800亩,封山育林1500亩,森林抚育16000亩,退化林修复5000亩,新建完善农田林网庇护面积16万亩。创建省级森林城镇1个、省级森林村庄7个。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完成美国白蛾防治作业面积10万亩。
9.城乡规划。开展正常一书三证等规划业务的办理,积极对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持续推进2022年度村庄规划成果报批以及2023年度村庄规划专家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