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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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249U/202403-00079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名称: 《亳州市谯城区肉及其制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20 发布日期: 2024-03-20
咨询机构: 谯城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综合协调股 咨询电话: 0558- 551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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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名称: 《亳州市谯城区肉及其制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20
发布日期: 2024-03-20
咨询机构: 谯城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综合协调股
咨询电话: 0558- 5511327
《亳州市谯城区肉及其制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4-03-20 16:32 信息来源: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政策背景

2024年“3·15”晚会曝光了阜阳市春天食品有限公司、阜阳市东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厨先生食品有限公司使用槽头肉作为原料生产预制食品的违法问题,在社会形成负面影响。

二、出台目的

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市通知要求和区委、区政府紧急部署,决定全区范围内开展肉类产品专项排查,制定实施方案。

三、文件起草过程

2024年3月6日,根据省市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具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拟定了该方案文稿。

2024年3月12日-15日,征集相关单位意见,经市场监管、公安、农业、商务等部门讨论、研究、修改,拟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印发。

2024年3月18日,区政府对此项工作进行研究,经分管区长同意,区政府办公室对该方案进行修改,当日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四、工作任务

对辖区所有肉类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使用的原料肉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2707);生猪产品是否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非洲猪瘟检测证明/报告;其他畜、禽肉类产品是否具有规定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进口肉类产品是否具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是否使用含有甲状腺、肾上腺或病变淋巴结的原料肉;生产过程控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

对市场销售的畜禽产品特别是猪肉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要以农批市场、农贸市场为重点场所,以大型商场超市、生鲜便利店等为重点单位,以产品品质、证明文件等为重点内容。严格检查售卖的猪肉等产品是否检验检疫合格,是否含有甲状腺、肾上腺或病变淋巴结等;严格检查销售者留存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销售进口畜禽产品的,应当检查海关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文件。重点排查是否经营含有“两腺一节”槽头肉、是否经营涉事3家企业生产的梅菜扣肉产品。

五、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肉及其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铲除“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进一步压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的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以及企业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消除风险隐患,守住肉制品质量安全底线,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采取明查暗访、抽检监测等方式,开展全覆盖排查,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风险隐患自查,并及时整改到位。各地食安办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包保督导;推动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开展全链条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屠宰、加工、销售违法行为。

下一步将根据实施情况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

七、政策咨询途径

政策解读人:范亳军,电话:0558551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