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招商服务中心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区招商服务中心 > 公开制度
索引号: 123416024858947934/202403-00017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谯城区招商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谯城区招商服务中心(区投资促进中心)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04 发布日期: 2024-03-04
索引号: 123416024858947934/202403-00017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谯城区招商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谯城区招商服务中心(区投资促进中心)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04
发布日期: 2024-03-04
谯城区招商服务中心(区投资促进中心)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发布时间:2024-03-04 11:36 信息来源:谯城区招商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上级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2、 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原则;

3、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科室政务公开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每次公开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并及时将有关监督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

三、采取多种形式,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干部、职工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设举报信箱。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制度规定、不据实公开或不实行公开的,视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方式处理:批评教育,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