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台风、暴雨、洪涝灾害等气象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防抗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全力抢险。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部门负责。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发生台风、暴雨、洪涝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时期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三、组织指挥体系
成立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成员为副组长,镇直各单位为成员的指挥体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镇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王欣,副主任吴飞,组员孟瑶、任鹏飞、李洋洋、孙亚洲。
四、职责
(一)各村职责
村书记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抢险救灾,处理突发事件,调查了解受灾情况,迅速组织镇、村干部用排洪机具进行排洪除险,紧急转移群众,妥善安置无家可归人员,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尽快恢复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并快速向镇应急办报告灾情。
(二)相关部门职责
农综站要抽调人员将农作物受灾面积、种类及受灾程度进行详细调查核实,并协助抢险救灾,民政办要逐村逐户排查倒塌房屋及危房,协助乡镇做好对口迁安,安排好灾民并准备足够的救灾帐蓬和必要的生活用品,保证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地方居住。
交管站要及时调用机械修复抢险道路,尽快恢复道路畅通。水管站要积极做好抢险全过程技术指导。
财政所要积极筹措拨付救灾所需资金。供电所要及时派员抢修水毁电力线路。武装部要调动民兵预备役支援当地乡镇政府抢险救灾。派出所要做好抢险救灾的社会治安维护,防止坏人破坏。应急办要准备好抢险救灾物资和工具,等待命令。卫生院要积极做好受灾地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应急办要对强降雨天气加密观测预报,及时发布雨情信息。
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要确保电话通讯畅通和网络畅通。
中心校要迅速撤出危漏校舍中的师生。各企业要迅速撤出受洪水威胁的单位职工及财产。
五、灾情收集、报告与核查。
各村社区要保证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宿,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漏岗。要做好值班值宿记录,遇有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预案启动后,各村及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上报灾情,对灾害造成的损失及社会影响进行评估,为救灾决策提供依据。各村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洪涝等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要立即上报镇政府。灾情稳定之前,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每天中午12时前向镇政府报告情况,有灾报灾,无灾报安。灾情报告的内容要规范,主要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背景、时间、地点、影响范围、人口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情况、房屋倒塌和损坏情况、农作物受灾情况、救灾工作情况、灾区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初次报告情况不必求全,了解多少报告多少,灾情发展变化情况要随时报告,要严肃灾情统计上报工作纪律,对统计报表实行审查、签批制度、层层把关。对漏报、迟报、瞒报和虚报灾情的,镇将予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灾情稳定后,各村要及时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查工作,确保灾情数据准确、详实。要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核对灾情数据,避免数出多头。对于倒塌房屋和因灾死亡人口情况,要掌握到户、到人,并建立倒房户、死亡人员花名册。
六、为灾区提供应急保障。
(一)灾民生活保障。预案启动后,民政办及时为转移的灾民提供临时住所、应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须物资,确保灾民得到妥善安置。
(二)交通、通讯保障。预案启动后,交通、通讯部门要及时抢修道路和设备,通过维护和加固等措施,保证灾区交通、通讯畅通。同时交通部门要为紧急救援工作组织调度车等必要的交通和运输工具。
(三)抢险救灾保障。各村及有关部门要为参加抢险救灾的预备役民兵准备必要的专用物资、器材,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四)医疗保障。预案启动后,卫生院要根据紧急救援工作需要,组织医疗队深入灾区,帮助灾区对因灾伤病人员进行紧急救治。
(五)社会治安保障。预案启动后,镇派出所要根据需要,帮助各村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维护社会治安,保证灾区社会稳定。
七、工作要求
(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灾情发生后,各村、各单位和个人都要无条件地服从救灾工作小组的统一指挥命令,顾全大局,执行调度。对拒不执行命令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各村一把手负总责,安全区要有专人做好灾民的接收安置工作。
(二)尽职尽责,工作到位。发生灾情后,救灾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及各村要恪尽职守,及时掌握情况,按预案要求将转移安置灾民的组织、调度、指挥等措施向领导小组汇报,并组织实施。
(三)先人后物、紧急行动。在灾民紧急转移过程中,要坚持“救人第一”,先保人身安全,后抢救财产。力争确保不出现一人因工作失误死亡或失踪。如情况发生变化与应急预案的规定不符时,要及时报告。
(四)强化宣传、推动工作。加强对易受灾区域内群众应急转移的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积极主动服从指挥,配合工作,保证转移安置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五)严肃纪律,强化责任。
1.汛期,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各防汛责任人手机必须24小时畅通。
2.暴雨天气,镇主要领导、驻村干部和村两委负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岗外出。
3.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失职、渎职、脱岗、不听指挥的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