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第一季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谯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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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序号 |
单位名称 |
分序号 |
考核指标 |
序时进度 |
完成情况 |
所属科室 |
监督方式 |
| 234 |
区民政局 |
1 |
按照临时救助有关政策要求,按月完成临时救助的审核确认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金。 |
每季度及时完成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的审核确认,协调区财政局按月发放临时救助金; |
2024年累计审批临时救助对象441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2.88万元。 |
低保中心 |
0558-5130002 |
| 235 |
区民政局 |
2 |
按照城乡低保工作有关政策要求,指导乡镇按月完成城乡低保对象的动态调整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金。 |
1.第一季度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时完成城乡低保的审核确认和动态管理工作,协调区财政局按月发放低保金;
2.第二季度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时完成城乡低保的审核确认和动态管理工作,确保如期完成BC类家庭半年度复核工作,协调区财政局按月发放低保金;
3.第三季度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时完成城乡低保的审核确认和动态管理工作,协调区财政局按月发放低保金;
4.第四季度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时完成城乡低保的审核确认和动态管理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年度复核工作,协调区财政局按月发放低保金。 |
截止到4月份,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9010.11万元,保障121136户次189083人次。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491.53万元,保障5817户次8457人次。1-4月份新增农村低保1101人、停发1420人。新增城市低保51人、停发41人。每月5日前将救助数据通过公文系统推送至相关单位,截至目前已推送4次。 |
低保中心 |
0558-5130002 |
| 236 |
区民政局 |
3 |
强化残疾人救助保障,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按照残疾人“两项补贴”有关政策要求,按月完成审核确认工作,及时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 |
1.第一季度按照省市统一要求,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2按季度及时完成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审核确认和动态管理工作,协调区财政局按月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累计发放护理补贴740.24万元,保障86074人次。1-4月份累计审核新增护理补贴对象480人,停发380人。累计发放生活补贴749.44万元,保障87144人次。1-4月份累计审核新增生活补贴对象497人,停发521人。 |
低保中心 |
0558-5130002 |
| 237 |
区民政局 |
4 |
建立健全谯城区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对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完成情况的督查检查力度。 |
1.按月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时完成社会救助对象的审核、确认和动态管理工作。
2.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系统督查,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工作的督查、检查力度; |
今年以来,累计新增农村低保1101人、停发1420人。新增城市低保51人、停发41人,累计审核新增护理补贴对象480人,停发380人;累计审核新增生活补贴对象497人,停发521人。已检查芦庙镇、五马镇、谯东镇、沙土镇、观堂镇、十河镇、龙扬镇的公开公示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导乡镇立即整改,确保社会救助档案规范、公开透明。对五马镇、芦庙镇、十河镇、龙扬镇部分近亲属备案对象和部分新增低保对象按照30%的比例进行入户走访,进一步提高救助的精准度。 |
低保中心 |
0558-5130002 |
| 238 |
区民政局 |
5 |
及时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助金,落实孤儿救助政策,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 |
1.第一季度及时审批新增孤儿档案,每月按时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助金;督促乡镇儿童督导员和村级儿童主任对留守儿童和散居孤儿进行走访。及时调整农村留守儿童结对帮扶
2.第二季度每月按时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助金,对新申请的孤儿及时录入全国孤儿管理系统;更新全国留守儿童信息系统。
3.第三季度每月按时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助金,对留守儿童、散居孤儿生活状况进行走访;
4.第四季度每月按时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助金,对全年的孤儿档案进行归档整理。对镇村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落实留守儿童委托照护责任情况进行核查,更新全国留守儿童信息系统。总结全年儿童工作。 5.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帮扶工作,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安全教育、心理疏导等服务。 |
按照集中供养每人每月1575元,社会散居每人每月1155元的标准,第一季度,全区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448.6125万元,保障孤儿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859人次;督促儿童主任完成每月至少走访一次辖区内的所有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时更新了农村留守儿童结对帮扶信息。 |
社会事务与儿童福利股 |
0558-5130002 |
| 239 |
区民政局 |
6 |
持续深化殡葬改革,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提升遗体火化率、做好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管理使用工作。 |
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抓好本辖区殡葬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殡葬改革力度,切实提升遗体火化率,加强移风易俗宣传,督促指导各乡镇做好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日常管理与使用工作。 |
指导各乡镇、街道持续抓好殡葬管理工作,第一季度已印发3期《关于殡葬管理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督促指导各乡镇做好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日常管理与使用工作,加强移风易俗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绿色殡葬意识。 |
公墓管理处 |
0558-5130002 |
| 240 |
区民政局 |
7 |
及时发放特困供养资金。督促各乡镇(街道)做好特困供养动态管理工作。 |
1.制定2024年工作计划。
2.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时完成特困人员的审核审批和动态管理工作,协调区财政局按月发放特困供养资金。 |
已完成序时进度。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时完成特困人员的审核审批和动态管理工作,截止到3月份保障特困人员4737人,其中集中1051人,分散3686人,共发放特困人员保障资金1366.6779万元。 |
养老服务股 |
0558-5130002 |
| 241 |
区民政局 |
8 |
及时发放失能五保老人集中供养资金。督促各乡镇(街道)做好失能五保老人动态管理工作。 |
1.制定2024年工作计划。
2.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时完成失能五保老人的审核审批和动态管理工作,协调区财政局按月发放失能五保老人集中供养资金。 |
已完成序时进度。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时完成失能五保老人的审核审批和动态管理工作,截止到3月份集中失能五保老人215人,共发放集中失能五保老人保障资金148.05万元。 |
养老服务股 |
0558-5130002 |
| 242 |
区民政局 |
9 |
及时发放高龄津贴。督促各乡镇(街道)做好高龄津贴动态管理工作。 |
1.1-3月份制定2024年工作计划。
2.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时完成高龄津贴的审核审批和动态管理工作,协调区财政局按月发放高龄津贴。 |
已完成序时进度。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时完成高龄津贴的审核审批和动态管理工作,截止到3月份高龄津贴共32746人,共发放高龄津贴资金313.221万元。 |
养老服务股 |
0558-5130002 |
| 243 |
区民政局 |
10 |
持续推进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 |
1.每个季度组织一次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从业人员技能培训,2024年培训养老从业人员不少于400人次,大力提升医疗养护服务水平;
2.每月实地督查养老服务机构一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保障老人的安全;
3.2024年组织1至2次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外出学习,学习先进地区、先进养老机构的先进理念、先进模式,提高我区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水平。 |
1.2月份组织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从业人员89人,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2.每月实地督查养老服务机构一次,共发现隐患28个立即整改,保障老人的安全;
3.2024年3月4加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由局长带队到淮北学习先进养老机构的先进理念、先进模式,提高我区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水平。 |
养老服务股 |
0558-513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