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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9949/202404-00104 组配分类: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谯城区立德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扶助对象认定、年度扶助标准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23 发布日期: 2024-04-23
索引号: 113416020031659949/202404-00104
组配分类: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谯城区立德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扶助对象认定、年度扶助标准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23
发布日期: 2024-04-23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扶助对象认定、年度扶助标准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23 11:30 信息来源:谯城区立德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扶助对象认定、年度扶助标准

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女方年满49周岁;

(三)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四)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特扶制度对象资格条件的具体政策由省卫健委负责解释。

特别扶助标准: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每人每月380元,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月500元。同时,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月增加扶助金1000元。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全部纳入特别扶助制度范围。一级、二级、三级并发症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到400元、300元、200元的扶助金。并发症人员治愈、康复或死亡的,应及时退出特别扶助制度。

二、奖特扶资金来源、拨付和发放

第一条 奖特扶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纳入年度预算予以安排。

第二条 奖特扶资金由区财政部门通过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账户直接发放到户到人。

第三条 中央、省奖特扶资金到位后,区卫健委应及时将奖特扶对象个案详细信息(含电子档案)提供给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及时将资金通过“一卡通”账户发放到户到人,并将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反馈给区卫健委。

第四条 发放以个人为单位按年计算,一年发放一次。

奖特扶资金管理和监督

第一条 为确保执行奖特扶政策公平透明,确保奖特扶资金发放到户到人,建立奖特扶资金“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四权分离”运行机制。

具体内容是:

(一)资格确认 由区卫健委负责。严格按照奖特扶对象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并建立个人信息档案。

(二)资金管理 由区财政负责。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并健全资金保障和管理制度。

(三)资金发放  扶助资金依托现有金融服务体系,选择信誉好有资质的金融机构、农村服务网点遍布城乡的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代理,由财政、卫健部门与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签订代理服务协议,建立扶助对象个人账户,利用涉农补贴 “一卡通”个人账户及时足额划转到户到人。

(四)社会监督  由区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奖扶对象确认和制度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实行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公开省、市、区、乡四级奖特扶助工作监督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对制度运行的全过程监督。

第二条 从事计划生育家庭奖特扶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部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擅自改变奖特扶范围和奖特扶标准的;

(二)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奖特扶资金的;

(三)玩忽职守,专项资金管理混乱的;

(四)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出具不实证明的。

第三条 对骗取、冒领的,由卫健部门和财政部门追回已经领取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