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阳光明媚,映照门庭。立德司法所工作人员忙碌之际,进来一位中年妇女,经询问,该女士是立德镇立德村和老家的和氏。此女谈话间,温声细语、有理有据、对答如流。
据悉,和家有三女一男,唯独此和氏女温婉恭顺、孝敬有加,在照顾二老上事事上心、事无巨细、经年累月。故二十四年前,其母将本属于和氏女的2.3亩地交予和氏女打理,尽管和氏女嫁与了同村的和某,但其公婆家并未给予其土地,则此2.3亩地仍属和氏女所种。
近日,和老家皆在安装坑塘光伏,牵扯到和氏女的地,地上种植了诸多树木,价值二千元左右,这些钱皆入和氏女的囊中。而和家唯一的儿子和某某得知此事后,心中甚是不平,想到和氏女已出嫁,凭什么还霸占着娘家的2.3亩地,故向和氏女索要此地。和氏女不同意就对其破口大骂,连日来,搅得其苦不堪言、鸡犬不宁。
工作人员在了解详情后,从法律和人情两方面向其作出了解释,以及提供了合理的解决方案,和氏女在得到满意答复后,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开心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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