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根据2023年度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有关要求,经领导同意,决定开展2023年度全区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并对2023年四季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一、2023年第四季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亳州市谯城区聚焦营商环境、保障民生等领域深化政务公开,重点发布惠企政策、税费、扩大内需等政策及落实情况,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突出公开稳就业保就业、乡村振兴、义务教育、养老服务等民生领域信息。加大重要政策解读力度,开展全区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促进解读质量提升。稳步推进教育、医疗卫生、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全年公开政府信息5.8万余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栏目公开不及时、不规范。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区残联、区税务局、区城市管理局、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古城镇、龙扬镇、观堂镇、古井镇、大杨镇等单位主动公开方面,存在公开范围不够广泛、没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公开时间不够及时,公开方式相对单一,公开内容不准确不规范等问题。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完善。如区生态环境分局“防三大攻坚战-污染防治-环境执法检查”栏目信息未及时更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未及时更新建设项目用地(用海)预审、选址意见书;区发改委未及时更新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政府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节能审查等栏目;区卫健委“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基本医疗卫生”栏目信息未及时更新。三是信息审核不严格,出现泄露个人隐私的情况。如: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华佗镇、沙土镇、颜集镇、五马镇、双沟镇、赵桥乡、牛集等。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整改成效,落实主体责任,及时主动整改反馈问题。针对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有关问题要于2024年1月15日前整改完毕,区政务公开室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有关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二、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面
(一)考核时间
2024年1月5日—2024年2月5日。
(二)考核对象
政务公开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24家),区直有关部门(31家),公共企事业单位(11家)。
(三)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年度测评、日常工作、专项工作落实情况等方面。
1.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0%)。
主要考核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及时性、可获取性、规范性,年度报告的内容质量等。
2.年度测评(50%)。
区政务公开室根据年度工作要点,结合全市政务公开考核要求,明确2023年度全区政务公开网上考核内容。对区直部门考核时,教育领域、卫生健康、交通领域等企事业单位成绩按20%计入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年度政务公开考核成绩。
年度测评时间定于2024年1月5日开始。
3.日常工作(30%)。
根据2023年开展的3次政务公开专项评估测评和整改情况,按同等比例合成计算,作为各单位2023年度考核平时测评得分。
4.专项工作落实情况(10%)。
各单位主要考核重点领域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和及时性、基层政务公开情况、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情况等。
5.加分指标。
各单位政策解读获评全区优秀情况;各有关单位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问题解决情况。
(四)考核结果运用
区政务公开办按规定权重计算合成各单位2023年度政务公开考核成绩,计入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得分,其他区级考核项目涉及政务公开考核部分的均以本成绩计入。
(五)工作要求
1.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以考核为抓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对标对表查缺补漏,认真组织做好自查整改,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目的。
2.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考核内容、评分标准、时间节点进行考核,保证考核结果真实、客观、准确。
联系电话:0558—5513830。
附件:1—1.政务公开考核对象
1—2.政务公开考核指标
2024年1月5日
附件1—1
政务公开考核对象
一、区直有关部门(31家)
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经信局、市公安局谯城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商务局、区文旅体局、区卫健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区城管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数据资源局、区投资促进中心、谯城经开区管委会、区残联、区税务局。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24家)
双沟镇、淝河镇、大杨镇、十河镇、古城镇、古井镇、赵桥乡、城父镇、龙扬镇、立德镇、十八里镇、谯东镇、观堂镇、五马镇、颜集镇、张店乡、华佗镇、芦庙镇、牛集镇、魏岗镇、沙土镇、汤陵街道办事处、薛阁街道办事处、花戏楼街道办事处。
三、公共企事业单位(11家)
(一)交通领域。亳州市谯城区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二)教育领域。亳州市第二完全中学、亳州市第五完全中学、安徽亳州机电信息工程学校、亳州市夏侯小学、亳州市幼儿园、亳州市丹华小学。
(三)卫生健康领域。第三人民医院、谯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谯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亳州市华佗中医院。
附件1—2
政务公开考核指标
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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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将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纳入年报,确保体例规范、数据准确,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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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测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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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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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及时发布涉企政策举措,公开为企业办实事清单,强化支持民营经济相关政策公开,及时发布税费优惠政策和申领办理规程,精准直达相关利益方,更好惠及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
强化扩大消费政策信息公开,加大餐饮、住宿、文化、旅游、体育等生活服务消费信息的公开力度,促进消费加快恢复。
聚焦“十四五”重大工程,加大交通、能源、水利、新基建等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力度,特别是发布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投资的政策举措。
开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项提升行动,聚焦群众和市场主体需求,从目录编制、平台建设、工作机制等方面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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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公开(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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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财政资金、重要决策制定、重要部署执行、行政执法、政务服务等信息公开工作。
增强保密意识,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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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发布解读(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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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做好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工作。
说清讲明政策内涵,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避免误解误读。围绕民营企业办事创业中的堵点难点痛点,及时回应关切和解决问题。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区、政务服务大厅等平台,拓宽解读渠道。积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转发转载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
对群众企业关心关注的重要政策,推动“集成式”解读、“专题式”发布,全链条、全方位、全景式展示政策信息。
对重要政策性文件,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采取图表、动漫、视频等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重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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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工作(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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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内开展的3次政务公开专项评估测评和整改情况,按同等比例合成计算,作为各单位2023年度考核平时测评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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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工作(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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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主要考核重点领域目录调整情况及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和及时性、基层政务公开情况、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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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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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单位政策解读材料获评2022年度全区优秀的加1分。
2.各有关单位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2023年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推动解决问题的,加1分。(需提供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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