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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6647K/202401-00048 组配分类: 意见反馈
发布机构: 谯城区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关于征求《亳州市谯城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续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05 发布日期: 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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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意见反馈
发布机构: 谯城区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关于征求《亳州市谯城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续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05
发布日期: 2024-01-05
关于征求《亳州市谯城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续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情况
发布时间:2024-01-05 17:44 信息来源:谯城区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413日,书面征求区财政局、区税务局、谯城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民政局、区残联、区乡村振兴局7家单位意见,其中,1家单位提出修改意见2条,已采纳1条,未采纳一条。



关于《亳州市谯城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续保缴费工作实施⽅案》征求意⻅的反馈情况
征求单位意见     采纳情况 未采纳原因 备注
区税务局 1、提出的“发动群众选择不低于500元的缴费档次”的修改意见,我局未采纳税务局意见,原因如下:引导、发动群众选择不低于1000元的缴费档次,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要求。
2、提出的“负责制定社会保险费征管制度;负责社会保险费申报受理、费款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及违法处罚等工作;将征缴明细信息及时传递给区人社局;协助做好社保政策宣传;与区人社局、财政局做好社保信息共享和对账工作”的修改意见予以采纳,修改为“负责社会保险费申报受理、费款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及违法处罚等工作;将征缴明细信息及时传递给区人社局;协助做好社保政策宣传;与区人社局、财政局做好社保信息共享和对账工作。”
1不予采纳,2予以采纳 引导、发动群众选择不低于1000元的缴费档次,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要求
区财政局
区卫健委
区乡村振兴局
谯城公安分局
区民政局
区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