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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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7674/202402-00143 组配分类: 职责权限依据
发布机构: 谯城区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谯城区民政局对于养老机构未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开展服务的处罚依据和行政执法职责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2-26 发布日期: 2024-02-26
索引号: 113416020031657674/202402-0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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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谯城区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谯城区民政局对于养老机构未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开展服务的处罚依据和行政执法职责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2-26
发布日期: 2024-02-26
谯城区民政局对于养老机构未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开展服务的处罚依据和行政执法职责
发布时间:2024-02-26 10:29 信息来源:谯城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2013年民政部令第49号) 第三十三条 养老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或者协议不符合规定的;
(二)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开展服务的;
(三)配备人员的资格不符合规定的;
(四)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民政部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真实材料的;
(五)利用养老机构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与养老服务宗旨无关的活动的;
(六)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老年人以及其他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七)擅自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行政执法职责:

1.立案责任: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民政部门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依法按时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8.信息公开责任:依法按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