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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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249U/202402-00062 组配分类: 价格监督检查
发布机构: 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规范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07 发布日期: 2024-02-07
索引号: 11341602003165249U/202402-00062
组配分类: 价格监督检查
发布机构: 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规范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07
发布日期: 2024-02-07
关于规范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发布时间:2024-02-07 11:02 信息来源: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规范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各相关行业经营者:
     2024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各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相关规定。标价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通过遮挡计价单位、设置混乱标价签、使用模糊不清表述等方式影响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出现低价诱骗高价结算、虚假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四、各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药品经营企业等经营者要保持所销售的米面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及感冒发热、冻伤、跌打损伤类药品价格基本稳定,不得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五、宾馆、酒店等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客房类型、计价方式、价格、另付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通过互联网、电商平台等渠道提供住宿及服务收取费用的,应当在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明码标价。要切实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预订房间订单生效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
   六、餐饮行业经营者使用的点菜单、标价签或店内其他点菜工具对同一种类、同一规格菜品的标价应当统一,不得出现“两套菜单”,不得使用“时令价”等模糊标价。
   七、 旅游景区景点、停车场、交通运输等相关经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扩大范围收费。
   八、各经营者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经营行为,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对提醒告诫后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从重从快严肃查处并予以公开曝光;市场监管部门鼓励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发现经营者存在上述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谯城区市场监管局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