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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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7599/202401-00281 组配分类: 职责权限依据
发布机构: 谯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行政执法救济途径】谯城区卫健委行政执法救济途径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04 发布日期: 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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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谯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行政执法救济途径】谯城区卫健委行政执法救济途径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04
发布日期: 2024-01-04
【行政执法救济途径】谯城区卫健委行政执法救济途径
发布时间:2024-01-04 11:25 信息来源:谯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亳州市谯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执法

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决定起60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自收到行政决定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