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谯城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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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谯城区税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企业 / 公告
名称: 【转载上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的公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2-05 发布日期: 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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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谯城区税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企业 / 公告
名称: 【转载上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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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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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上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05 16:51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谯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相衔接,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了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现将修订后的税务执法文书式样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的公告》(2021年第23号)中附件对应的文书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