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为保障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权益为目标,有效解决五保老人的生活问题,提高五保老人的生活质量。集中供养930人(自理508人,半失能209人,失能 213人),分散供养人数 3852人(自理 3508 人,半失能 227 人,失能 117人),区预算安排资金 2000 万元,上级转移支付 2324.76 万元,共 4324.76 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对全区符合条件的对象做到应保尽保,按市级要求进行提高救助标准,有效解决特困供养人员的生活问题,不断提升幸福感、获得感。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为保障农村特困供养人员资金的安全使用,我们按照评价标准对农村特困供养人员进行走访、核查。资金通过乡镇造册“社会化发放”,保证资金高效、合理、及时的落实到救助对象,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督查、分析、整改。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可管、公正的反应。
(2)绩效相关原则。制定评价方案、现场评价表格及项目评价实施工作均应严格执行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有关政策和管理规定。
(3)依据充分原则。绩效评价所涉及的绩效报告、法律政策文件、项目计划及资金的确定与调整,督查与成果都应依据充分。以正式程序得到的资料和信息为评价依据,非正式程序所提交的资料仅供参考。
2、评价指标体系、标准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 号)、区政府《关于印发<谯城区特困群体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谯政办秘〔2015〕19 号)的相关规定及民政管理事务资金特点,从决策、过程、产出和资金投入四个方面设置数量、质量、时效、可持续性、满意度指标。决策主要从项目的实施、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三个方面考察财政资金投的公平性,资金使用的安全性。
绩效评价份 4 个标准:综合得分在 90 分以上(含 90 分)为“优” ;综合得分在 80-90 分(含 80 分)为“良”;综合得分在70-80 分(含 70 分)为“中” ;综合得分在 70 分以下为“差”。
3、评价的方法
为了保证评价工作的科学性,评价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评价选择实地核查法、比较法、公众评判法相结合开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评价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6 日月 14 日。第一阶段:评价准备,要求各乡镇开展自评,准备资料清单;第二阶段:现场评价,组织人员分组进村入户走访核查;
第三阶段:问题整改,对评价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形成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农村特困供养人员项目决策程序合规、依据充分、资金足额落实到位,组织管理较为有序,总体效益较好。该项目评价标准为“优”,对失能、半失能供养人员精准识别准确,有效解决了五保老人的基本生活问题,五保老人的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升。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项目立项与政策要求、部门职责、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相符,预算编制程序规范,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程度较好。
(二)项目过程情况。资金到位率为 100%,预算执行率为100%,项目资金使用流程规范、制度基本健全,档案管理规范、资料齐全。
(三)项目产出情况。资金通过乡镇造册,通过农村局按月“社会化”发放,保障了资金的使用安全。
(四)项目效益情况。项目实施效益明显,政策执行的持续性强,满意度整体较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1、精准识别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委托第三方对集中、分散供养人员逐户走访、核查,精准识别失能、办失能人员,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即退。
2、发动社会力量,形成合力。把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广泛发动社会力量资助,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农村特困供养工作的良好局面。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标准偏低,当前离“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农民的平均生活水平”仍有差距。
2、分散供养人员缺少精神关怀。这部分人员具有年老、体弱、多病、伤残等基本特征,社交面较窄,交往对象少,亲情缺失,心理上遇到的问题难以及时疏导并得到安慰。
七、有关建议
1、加大财力支持,提高救助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条例》中规定: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农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根据本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而适时调整。需加大对该项目资金的投入,提高救助标准,提升五保供养人员的幸福感、获得感。
2、动员社会力量关爱五保老人。尤其是部分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缺少休闲娱乐活动和精神关怀,可能会引起孤独感和恐惧感,精神生活陷入无序状态。是不断加强村(居)建设的投入, 协调好各种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发挥好其对五保对象的积极作用。促进五保老人的自我组织,自我服务,自我娱乐的积极性,鼓励青年志愿者、社工服务者深入农村,进行走访慰问和开展精神慰藉,为老人提供适当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