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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MB1903260J/202401-00012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谯城区税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企业 / 公告
名称: 【转载上级】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三批)的公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09 发布日期: 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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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转载上级】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三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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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1-09
发布日期: 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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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上级】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三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9 09:39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谯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0号)相关规定,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三批)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