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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775Y/202312-00046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谯城区统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亳州市谯城区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20 发布日期: 2023-12-20
索引号: 11341602003165775Y/202312-00046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谯城区统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亳州市谯城区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20
发布日期: 2023-12-20
亳州市谯城区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
发布时间:2023-12-20 16:56 信息来源:谯城区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规范本局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制度。

政务信息公开社会评议活动实行分级负责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各统计部门的评议。

政务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坚持群众参与、客观公正、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

社会评议采取公众评议、特邀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众评议可在区统计局网站公开进行,也可以委托媒体或有关单位组织进行民意调查;特邀评议可以组织和邀请相关部门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有关专家进行。

社会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是否真实、规范、准确、完整;

(二)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是否全面,重点是否突出;

(三)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是否多样、便民,是否把政府信息公开网作为信息发布的主渠道;

(四)政务信息公开时间是否及时;

(五)政务信息公开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六)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是否健全并落实到位;

(七)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是否热情周到;

(八)工作人员是否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规定提供政务信息的公开服务,是否违规收费;

)工作人员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规范、准确地报送政务信息;

)贯彻落实《条例》的整体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评议的内容。

社会评议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作社会评议实施方案及测评表,并向社会公示;

(二)确定参加社会评议人员;

(三)组织参评人员查阅资料,听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汇报;

(四)发放、填写、回收社会评议测评表;

(五)汇总社会评议情况,并将评议结果公开。

对评议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由监察机关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