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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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485896123C/202306-0002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谯城区商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企业 / 通知
名称: 谯城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0-16 发布日期: 2023-06-01
咨询机构: 亳州市谯城区商务局商贸股 咨询电话: 0558-5523757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341602485896123C/202306-0002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谯城区商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企业 / 通知
名称: 谯城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0-16
发布日期: 2023-06-01
有效性: 有效
谯城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01 15:11 信息来源:谯城区商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谯城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各级政府关于建设县域商业体系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安徽省商务厅、财政厅、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我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2288号)文件精神和安徽省商务厅、财政厅、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3101号)的指导要求,为加快完善我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义

建设县域商业体系是农村商业体系工作方向的重大调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内容,是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农村消费的必然选择,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客观要求。近年来,我区县域商业发展迅速,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总体发展依然滞后,商品和服务供给不足,与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要充分发挥流通基础性作用,加快建立健全以县域为切入点的农村商业体系,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农民增收与消费提质良性循环。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建设完善的县域商业体系,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城乡市场一体化、区域市场一体化、国内外市场一体化发展,实现促进农民增收、扩大农村消费、高质量发展县域经济同步提升。

三、发展目标

2023年实现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实现县有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村通快递。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增强农产品上行动能,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实现县乡村商业网点达到增强型及以上类型,实现县乡村物流体系达到增强型及以上类型。

四、重点任务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1.提升城区商业设施。发挥亳州城区交通区位好、消费潜力大等优势,改造提升一批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商场超市和物流配送中心,强化城区综合商业服务能力,推动区乡村三级商业联动转型升级。按照市场化原则,倡导充分竞争,大力补齐中心仓、前置仓、分拨转运仓等物流仓储设施短板。支持城市流通企业拓展农村市场,共建共享仓储等设备设施,示范带动中小企业发展。鼓励发展电影电玩、健身娱乐、康养休闲、育儿早教、商旅融合等新业态,满足县城商品和服务消费需求。(区商务局、区邮管局、区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责负责落实)

2.完善乡镇商贸中心。鼓励企业通过自建、合作等方式,以乡镇集贸市场、中小型商超等为基础,建设改造一批服务人口不低于1万人、辐射半径5公里以内、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乡镇商贸中心,推动购物、娱乐、休闲等业态融合发展。充分考虑消费水平差异,力争商品品类齐全,高中低档商品分类分区、错位经营,有条件的可配套建设餐饮、图书、健身、停车场等专区,力求“设立一个点位、繁荣一片区域”。引导乡镇商贸中心向周边拓展服务,满足农民消费升级需求。支持乡镇供销社改造提升、整合资源,打造以商贸流通、电子商务、文体娱乐、养老幼教为主的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责负责)

3.改造农村商业网点。立足市场有效、政府有为,在人口集中的行政村、中心村(人口规模1000人左右),重点发展一批直营连锁店,引导企业通过布局建设、租赁闲置农家宅院、改造传统商店等方式,就地招录员工,专人管理经营,实现信息共享。在人口较少的建制村、自然村,重点发展一批加盟便利店。坚持“店铺内外干净整洁、货物陈列井然有序、所有商品明码标价、诚信守法经营规范”等标准,向加盟商户提供统一的店铺招牌、陈列货柜、系统平台、数据分析、专业培训等赋能支持,优化农村传统小店经营模式。支持邮政企业建设村级邮政综合服务站点。(区商务局、区邮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做强农产品综合市场。以亳州市“六一战略”为指导,着力把谯城打造成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高品质种养基地、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拓展长三角销售市场持续发力,全力建成长三角地区优质“菜园子”。着力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信息技术、加工配送、检验检测、废弃物处理、疫情防控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形成枢纽型、战略型和企业集聚型的商品交易集散中心、区域配送中心、价格形成中心,打造全区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的大节点。促进市内流通节点有效衔接、信息互联互通、设施共用共享,完善县内区域产销链条。(区商务局、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做大特色农产品产地市场。谋划全区农业生产布局,在特色农产品主产区升级改造一批产地专业市场。重点围绕发展现代农业优势主导产业等特色产品产地市场功能,培育个国家级农产品产地专业市场,大力推进商产融合,完善展示体验式、交流互动式服务业态,提升价格形成、信息服务、物流集散、品牌培育、科技交流、会展贸易等服务功能。加快推进田头市场建设,促进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对接,促进形成“以产促农、以城带乡、商产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城乡关系。(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做优乡镇农贸(集贸)市场。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认真落实商务部等部门新修订的《农贸市场管理技术规范》,大力改善市场经营环境。持续开展农贸市场(集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马路市场”安全隐患整治,逐步取消露天交易和占道经营,保证道路交通安全和环境卫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干湿经营分离、生熟产品分开、规范活禽宰杀,逐步建立健全生鲜农产品采购标准、安全检测与质量溯源管理制度和农残兽残快速检测区(室),保证食品安全。充分体现农贸市场公益属性,严格规范费用收取,使农贸市场成为方便农民购买鲜活农产品和小商品的重要场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区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区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8.增强产地商品化处理能力。支持农产品产地拓展延伸产业链,建设改造具有产后商品化处理功能的集配中心、产地仓等,鼓励研发应用产后初加工、精深加工设施设备,完善检测、预冷、分选、加工、冷藏、配货、追溯系统等基本功能,实现统一分选包装、统一检验检测、统一装卸配送,提高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中小微企业等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培育一批生产标准、技术集成、管理科学的农产品初加工企业。鼓励龙头企业和产业园区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产品附加值。(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增强农业品牌培育能力。深入实施品牌农业提升行动和品牌营销战略,培育县域公用品牌、企业商标品牌和知名农产品品牌。引导主体增强创牌意识,遴选一批有自主品牌和知识产权、竞争力强的企业予以重点培育和分类指导,打造特色鲜明的产品品牌、服务品牌、文化品牌、技术品牌。积极组织农业经营主体申报“亳味”农产品品牌。利用各类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宣传推介,不断扩大谯城特色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稳步提升品牌形象。积极搭建品牌建设公共平台,积极参加国内外各类农产品展会,做好宣传营销策划,讲好品牌故事,提升品牌效应。(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增强农产品市场公益性保障能力。通过土地作价、产权回购、财政入股、升级改造、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经营农产品的公益性批发市场建设,有效降低交易费、摊位费等成本,增强保供稳价和综合服务能力。对新建农产品市场,可通过入股参股、公建配套等方式,实行委托经营。对具备条件的已有产地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等,可通过回购回租、政府直接入股、公建配套等方式,使其具备公益属性。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市场,政府部门与经营主体签订协议,明确财政资金用途和要求,待条件成熟后,将先期投入的财政资金转为参股入股,逐步增强政府的调控能力。(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供销社等分工负责)

11.增强农产品冷链流通能力。支持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形成直采基地、专业运输、集中仓储、专柜销售的全程冷链供应链,降低流通损耗、保障食品安全,力争2023年全区各类冷链静态库容达到500万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规模适度的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强化应用移动冷库,发展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设施建设,引导生鲜电商、邮政、快递企业建设前置仓、分拨仓,配备冷藏和低温配送设备。鼓励物流企业提升“首末1公里”的产地预冷、保鲜加工、保鲜运输、销售终端冷藏能力,打造“1小时鲜活农产品物流圈”。推广可循环标准化周转箱,推动农产品冷链技术装备标准化,提高冷链规模化、集约化、网络化水平。新建设施要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预留消杀防疫空间。(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区住建局、区供销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谯城区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增强农产品产销对接服务能力。支持产地市场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活动,带动餐饮企业、机关食堂、电商平台、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铺设产销“快速路”,建设“产地仓”“销地仓”,对接“田头仓”。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引导农产品流通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订单农业、产销一体、股权合作等模式实现精准对接,通过设立品牌店、专柜专馆专区、直播带货等方式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鼓励发挥东西协作、对口支援、县企合作等机制作用,推动对接资源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支持企业在省外设立农产品销售服务中心或展示展销中心,开展线上线下融合的多渠道产销对接和品牌宣传,促进品牌农产品销售。(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丰富农村消费市场

13.优化农村消费品市场供给。支持企业通过大数据分析深挖市场潜力,以成品油、汽车家电等重点商品、品质家具、服饰精品、母婴产品、电子信息、绿色健康、出口转内销、进口优品、农产品扶贫、地方名特优新产品为重点,开展不同主题的系列促销活动。支持并组织商品服务优、信誉口碑好、活跃用户多、吸聚效应强的商贸流通企业,采取政策引导、资金补贴、企业让利、优化环境、营造氛围、造势宣传等措施,持续开展消费促进活动。鼓励生产企业以农民需求为导向,开发适合农村市场的日用消费品、大家电、家居等,促进农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完善农村道路、水、电(充电桩)、通信等基础设施,改善耐用消费品等使用环境。(区经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优化农村生活服务供给。支持适时举办地方特色美食节和烹饪技能大赛等促销活动,结合药博会、白酒展销会等重点展会开展消费融合活动,围绕游、购、娱、食等持续推动夜间消费促进活动。引导社会资本建设村民生活服务站,推动各类小店开展送货上门、快递代收、充值服务、生活缴费等便民增值服务。依托乡镇商贸中心、农村集贸市场等场所提供餐饮、停车、健身等服务,利用村民活动中心、夫妻店等场所提供理发、维修、废旧物资回收等便民服务。鼓励城镇市场主体到乡村设点直接向农民提供服务,缩小城乡居民服务消费差距,让发展红利更多惠及农村农民。(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体局、区供销社等按职责分负责)

15.优化县域文旅服务供给。鼓励文化旅游资源丰富的乡镇采取合作社经营模式,合理开发利用农耕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等遗产资源,培育乡村特色文化旅游产业,开发独具特色文化旅游业态产品,塑造“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乡村文化旅游特色品牌产品,推出一批以休闲农业为主题的乡村旅游线路,为城市居民消费群体提供高品质、差异化文化旅游服务。配合开展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全国优选乡村民宿名录,高质量发展乡村民宿、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等配套设施建设,提升乡村民宿、农家乐服务质量。(区文旅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优化催生农村消费新热点。深入研究农村人口变化特点、产业发展、消费升级新趋势,注重老人消费、文化旅游消费、服务消费等文明型、共享型消费,进一步创新市场供给,放大消费示范效应。围绕农村主导产业开发,推动送货到户到地等服务型消费;围绕农村养老托幼需求,推动餐饮、陪护、家政、生活品代购等爱心型消费;围绕乡村旅游、休闲观光等产业开发,推动商业跟进下乡设点的开发型消费;围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培育网销、代销农产品的双向型消费,进一步打造涵盖全域的消费促进网络,畅通经济良性循环,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优化农资市场供给。充分发挥供销系统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推动传统农资流通企业向现代农资综合服务商转型,加快构建现代农资流通网络。引导传统农资经销商创新营销模式,提高线上线下融合销售比例。引导社会化服务组织面向小农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测土配方施肥、机具租赁等社会化服务。支持供销系统、邮政乡镇网点巩固基层农产品农资供应、农资配送、农产品收购等传统业务,因地制宜发展冷藏保鲜、烘干收储、加工销售、农技推广等生产性服务,打造乡镇区域服务中心。(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谯城区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市场主体培育

18.培育一批商业骨干企业。依托邮政、供销、国营或集体商业以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电子商务进农村承办企业、农产品市场、综合商超等流通主体,发挥企业在保障消费品和农资市场供给、带动农村市场发展示范、引领业态创新、扶持农村个体商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其通过组织创新、资源整合做强做大,推动产品创新数字化、运营管理智能化、为农服务精准化。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发展直供直销、直营连锁、加盟连锁、统一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鼓励品牌农资生产经营企业通过兼并、联合等方式进行资产业务重组,鼓励品牌连锁流通企业通过股权加盟,促进县乡村商业网络连锁化,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区供销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谯城区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培养一批商业基础力量。依托小批发、小零售、小餐饮、小住宿、小电商、小外贸、小快递、小配送企业,加快小而专、小而优、小而强特色化发展,夯实市场主体基础,构建大中小结合、线上线下融合、功能互补、差异化经营的农村商贸流通网络。通过电子商务实现本地生产、就近消费的“内循环”,增加餐饮、休闲娱乐、小额贷款代办、家电维修等服务功能,带动周边美容美发、洗浴健身、休闲娱乐等服务业发展,成为当地农村的购物休闲中心、精神文明阵地。引导企业和农民“触网上线”,强化传统商贸与电商零售新业态深度融合,完善终端销售网络,满足农村居民日常生活需求。(区商务局、区供销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谯城区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培育一批农村新型商业带头人。鼓励各地开展新型商业带头人培育计划,挖掘农村商业人才。利用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师资团队等开展品牌设计、市场营销、电商应用等专业培训,强化实操技能,使参训人员“会上网、会开店、会营销”,以“特色+电商+产业”形式打造“产供销”一体的电商直播基地。依托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全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立农村电商人才培养载体和师资、标准、认证体系。建设完善覆盖城乡的县、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升对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县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妇联、县总工会、共青团区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壮大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把规模经营户培育成有活力的家庭农场,完善家庭农场名录制度,创建一批示范性家庭农场,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县试点工作。扎实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鼓励以家庭农场为主力成员组建农民合作社,规范农民合作社章程制度、财务管理、收益分配和登记管理,支持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发展。培育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开展面向小农户和大宗农产品生产关键薄弱环节的统防统治、代耕代收等服务,建立优势互补、分工合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联结机制。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建立涉农科研机构对接服务新型经营主体的长效机制,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五)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

22.支持企业开展供应链赋能。发挥“政府+市场”“贸易+物流”“上行+下沉”组合叠加效益,鼓励大型电商、邮政、快递和商贸流通企业以县镇为重点延伸供应链,推广应用新型交易模式。整合企业供应链、信息、品牌优势资源,打造开放共享的供应链平台,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为更多区域零售商、中小企业、个体商户提供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销售分析、库存管理、店面设计等服务。增加保值保险、信息化、智能化、诚信化的物流赋能,增强农村实体店铺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打造更加高效的城乡配送体系,打通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和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提高城乡物流配送效率。(区商务局、区供销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谯城区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发挥农村电子商务区乡村三级体系作用,强化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统筹能力,为电商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业运营公司等提供市场开拓、资源对接、业务指导等服务。引导电商平台投放更多种类工业品下乡,弥补农村实体店供给不足短板。推动各大电商平台下沉开展“田间地头”直播,帮助当地优质农特产品线上销售,把电商销售变成文化展示台、乡村振兴故事会。通过电商挖掘整合、网红推介营销,形成有产业、有品牌、有亮点的示范县、示范镇、示范村。实施“数商兴农”,发展农村电商新基建,提高农产品电商销售比例。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立健全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鼓励农村电商服务站点、益农信息社、村邮站、供销社等多站合一、服务共享。(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谯城区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发展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通过构建区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建立以县城物流配送中心为中枢、村级服务站为末梢的网络体系,全面实现“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形成“T+1”“1+T”物流体系。积极探索“电商+快递+供应链”模式,以推进农村物流交通设施改造为机遇,布局建设功能完备、集聚辐射力强县域物流配送中心,推广乡镇“快递电商共享站”等智慧末端配送模式。支持邮政、快递、物流、商贸流通等企业开展市场化合作,实现统一仓储、分拣、运输、配送、揽件,建立完善农村物流共同配送服务规范和运营机制。在整合县域电商快递基础上,搭载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推动物流快递统仓共配。推进邮快合作下乡进村工程,推动农村寄递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信息共享、数据互联。(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谯城区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规范农村市场秩序

25.加强农村市场执法监督。充实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组织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整治。提升改造现有数据化监管平台,夯实智慧监管基础。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聚焦农村教育、医疗、养老、餐饮、供电、供水、旅游、农资等重点行业领域,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加强源头治理,落实企业进货查验责任和质量承诺制度。加强本地电商平台等网络经济新业态的行政指导和监管,完善合格商品市场准入制度、进货台账、不合格商品退市等监管制度,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推动风险预警和“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机制对接,完善风险发现处置工作闭环管理。 畅通农村消费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26.加强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围绕与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加大检查力度,依法查处销售掺假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行为。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加强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流通渠道管理,完善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治理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切实保障食品安全、放心消费。(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局、区商务局、区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7.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行信用承诺制度,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及时、准确、全面归集整合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并通过“信用中国(安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及相关部门门户网站等渠道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全面实施信用分级分类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出台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政策措施,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依法依规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建立完善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机制,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强民生消费领域信用建设,支持行业组织开展信用建设。加快推进农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结合春耕、夏种、秋播等重要农时,抓好化肥、农药、农膜、农业机械及零配件等重点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管,促进农资市场有序发展。(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政策机制

28.加强分级分类管理。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作为乡村振兴规划的重要内容,坚持分类指导、分层推进。根据人口结构、收入水平等情况,实事求是确定建设规模和标准,制定县域商业建设指南,明确商业设施、业态的结构和功能。将物流仓储配送设施明确列入全区物流发展专项规划,认真落实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等政策,盘活利用废弃厂房等低效用地、破产企业出让土地、城乡结合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等现有资源。(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9.便利交通运输。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提高通行效率,减少拥堵,便利群众。预留充足空间发展共同配送,设置合理路线保障进出顺畅,努力做到农产品上下行同步仓储、同步分拣、同步配送,降低农村物流配送成本。(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0.加强财政投入保障。统筹用好中央和省级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等现有专项资金或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域商业领域发展。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县域商业设施、农产品产地流通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投入保障范围,加大支持力度,多措并举开展项目建设、完善商业功能。(区财政局、区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1.创新投融资模式。有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采取与建行、农行、工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开展战略合作等多种形式,加强银企合作,深化信息协同和科技赋能,为县域商贸、物流、供销等领域企业和合作社提供资金结算、供应链融资、财务管理等服务。鼓励农村信用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县域商业实际使用场景,开展抵押、担保及信用类小额贷款业务。加强信贷产品创新,持续做好融资服务。聚焦特色产业,用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制,对符合条件的可提供中长期贷款产品。(人行谯城区支行、区政府金融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2.完善标准统计等相关制度。对农产品市场分级管理,建立健全农村消费相关指标体系,加强农村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统计工作,完善发布内容。推动规范农产品市场经营管理相关活动的立法工作。(区统计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3.强化指导考核。要结合实际确定全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发展目标,按年度分解细化任务安排,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表和路线图,形成上下联动工作格局。要健全“动态监测—中期评估—总结评估”的实时监测评估体系,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总结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提高政策调控的前瞻性和有效性。对省、市属国有企业承担的公益性流通网络建设任务,在业绩考核中予以支持。(区乡村振兴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4.完善协调机制。区商务局牵头建立全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沟通配合、协调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抓好贯彻落实,积极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区政办、区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1.谯城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工作制度

2.谯城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人员名单

 

附件1

谯城区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

工作制度

为加强对区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区域商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村消费提质扩容,经区政府同意,区商务局会同有关单位建立区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以下简称机制)现制定协调机制工作制度如下:

—、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区域商业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一)传达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

(二)研究分析区域商业发展形势,提出政策建议和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推动政策措施落实。

(三)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

(四)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成员单位

协调机制由区商务局、区政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市公安局谯城分局、区邮政管理局、区交通局、区供销社、区自然资源局、区乡村振兴局等13家单位组成,区商务局为牵头单位。

协调机制由区政府副区长担任召集人,区商务局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协调机制成员。协调机制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协调机制确定。协调机制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商贸股,承担协调机制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商务局商贸股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

、工作规则

协调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地方和专家参加。协调机制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协调机制办公室梳理各单位、各乡镇区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情况。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区商务局要牵头做好协调机制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协调机制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提出具体工作方案和建议,指导本系统开展工作;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共同推进区域商业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附件2

谯城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人员名单

一、协调机制召集人

    副区长

二、协调机制副召集人

    区商务局副局长

三、协调机制成员

    区政办主任

    区发改委主任

王玉全  区财政局局长

庄建军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振彪  区城管局局长

    市公安局谯城分局局长

祝平平  区邮政管理局负责人

马锋民  区交通局局长

    区供销社理事会主任

    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各乡镇(街道)乡镇长、办事处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