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数据资源局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印发谯城区首席数据官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
发布时间:2023-08-15 15:24
信息来源:谯城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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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数据资源局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印发谯城区首席数据官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
一、起草背景依据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数字安徽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皖发〔2022〕27号)、《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数字亳州”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亳政〔2020〕54号)《亳州市开展首席数据官试点工作方案》(亳数资〔2022〕11号)《亳州市数资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亳州市首席数据官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发布本通知。
二、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推进数据治理实施、数据开发利用等工作,提高数据治理和数据运营能力,助力我区数字政府建设。
三、文件起草过程
一是形成初稿。《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数字安徽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皖发〔2022〕27号)、《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数字亳州”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亳政〔2020〕54号)《亳州市开展首席数据官试点工作方案》(亳数资〔2022〕11号)《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亳州市首席数据官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后,区数据资源管理局认真组织学习,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关于印发谯城区首席数据官工作方案的通知》初稿。
二是征求意见。6月10日,征求了区纪委、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等73家区直部门和24个乡镇(街道)意见。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2家单位提出2条修改意见,已全部采纳,其余95家单位无意见。
三是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7月17日和7月20日,分别通过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
四是集体研究。7月25日,经党组织会议审议通过。
四、工作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我区加快推进“数字谯城”建设,积极承接全省“数据直达基层试点”落地工作为契机,在有条件的部门试点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支撑业务融合、技术融合、数据融合,全面构建区域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体系,通过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建立健全数据工程统筹机制,构建全区数据资源组织架构,实施数据工程。
五、工作目标
区直部门、乡镇(街道)在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亳州市级节点上生产、使用和管理数据,支撑场景创新和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加快数字谯城建设,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助力政务服务水平提升和市域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六、创新举措
下一步将从五个方面贯彻落实《工作方案》。
一是统筹数字规划落地。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数字化相关工作部署,加快数字谯城赋能见效。
二是统筹数据工程实施。统筹协调本部门根据《安徽省数据工程工作方案》《安徽省数据工程实施指南》《安徽省数据工程方案编制大纲(2023版)》等工程规范,结合部门数字化整体设计,围绕部门履职过程中的业务活动,梳理数据资产,制定数据工程推进计划,积极开展数据工程项目申报。
三是统筹数据归集治理。统筹协调本部门根据《数据分类规范》《数据源管理规范》等标准规范,对主要数据进行分类,确定各类数据的产生系统和治理原则,推进数据源头治理、系统治理。
四是统筹数据开放共享。统筹本部门根据《数据服务管理规范》,在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亳州节点上做好数据服务开发工作,配合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并加强监督,推进数据治理及运营团队建设,开展技能与安全培训。
五是统筹信息化项目建设。统筹协调本部门本系统围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党政机关协同、政务运行等赛道,谋划申报场景应用。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组织实施。区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建立常态化工作交流机制,加强业务沟通,组织业务数字化指导与培训,在数据工程、场景创新及信息化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开展评价指导。区数据资源局围绕首席数据官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对区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首席数据官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进行指导。
(三)强化总结推广。区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向区数据资源局反馈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每半年报送工作总结,经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汇总后,报送市数据资源局备案。
八、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谯城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解读人:梁馨
联系方式:0558-599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