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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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MB1689575M/202308-00009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谯城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区数据资源局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印发谯城区首席数据官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8-15 发布日期: 2023-08-15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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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谯城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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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区数据资源局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印发谯城区首席数据官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8-15
发布日期: 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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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数据资源局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印发谯城区首席数据官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
发布时间:2023-08-15 15:24 信息来源:谯城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区数据资源局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印发谯城区首席数据官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

一、起草背景依据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数字安徽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皖发〔2022〕27号)、《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数字亳州”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亳政〔2020〕54号)《亳州市开展首席数据官试点工作方案》(亳数资〔2022〕11号)《亳州市数资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亳州市首席数据官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发布本通知。

二、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推进数据治理实施、数据开发利用等工作,提高数据治理和数据运营能力,助力我区数字政府建设。

三、文件起草过程

一是形成初稿。《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数字安徽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皖发〔2022〕27号)、《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数字亳州”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亳政〔2020〕54号)《亳州市开展首席数据官试点工作方案》(亳数资〔2022〕11号)《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亳州市首席数据官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后,区数据资源管理局认真组织学习,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实际,起草了《关于印发谯城区首席数据官工作方案的通知》初稿

二是征求意见。610日,征求了区纪委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等73家区直部门和24个乡镇(街道)意见。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2家单位提出2条修改意见,已全部采纳,其余95家单位无意见。

三是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717日和720日,分别通过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

四是集体研究。725日,经党组织会议审议通过。 

四、工作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我区加快推进“数字谯城”建设,积极承接全省“数据直达基层试点”落地工作为契机,在有条件的部门试点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支撑业务融合、技术融合、数据融合,全面构建区域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体系,通过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建立健全数据工程统筹机制,构建全区数据资源组织架构,实施数据工程。

五、工作目标 

区直部门、乡镇(街道)在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亳州市级节点上生产、使用和管理数据,支撑场景创新和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加快数字谯城建设,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助力政务服务水平提升和市域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六、创新举措

下一步将从五个方面贯彻落实《工作方案》。

一是统筹数字规划落地。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数字化相关工作部署,加快数字谯城赋能见效。

二是统筹数据工程实施。统筹协调本部门根据《安徽省数据工程工作方案》《安徽省数据工程实施指南》《安徽省数据工程方案编制大纲(2023版)》等工程规范,结合部门数字化整体设计,围绕部门履职过程中的业务活动,梳理数据资产,制定数据工程推进计划,积极开展数据工程项目申报。

三是统筹数据归集治理。统筹协调本部门根据《数据分类规范》《数据源管理规范》等标准规范,对主要数据进行分类,确定各类数据的产生系统和治理原则,推进数据源头治理、系统治理。

四是统筹数据开放共享。统筹本部门根据《数据服务管理规范》,在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亳州节点上做好数据服务开发工作,配合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并加强监督,推进数据治理及运营团队建设,开展技能与安全培训。

五是统筹信息化项目建设。统筹协调本部门本系统围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党政机关协同、政务运行等赛道,谋划申报场景应用。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组织实施。区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建立常态化工作交流机制,加强业务沟通,组织业务数字化指导与培训,在数据工程、场景创新及信息化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开展评价指导。区数据资源局围绕首席数据官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对区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首席数据官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进行指导。

(三)强化总结推广。区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向区数据资源局反馈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每半年报送工作总结,经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汇总后,报送市数据资源局备案。

八、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谯城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解读人:梁馨

联系方式:0558-599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