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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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732H/202307-00110 组配分类: 意见反馈
发布机构: 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面向公众与部门意见反馈】关于征求《亳州市谯城区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提升行动方案》(讨论稿)意见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28 发布日期: 2023-07-28
索引号: 11341602003165732H/202307-00110
组配分类: 意见反馈
发布机构: 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面向公众与部门意见反馈】关于征求《亳州市谯城区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提升行动方案》(讨论稿)意见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28
发布日期: 2023-07-28
【面向公众与部门意见反馈】关于征求《亳州市谯城区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提升行动方案》(讨论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3-07-28 10:31 信息来源: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谯城区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提升行动方案(讨论稿)》征求意见函的反馈

 

提升我区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按照安徽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提升行动方案》《亳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提升行动方案》及谯城区落实《安徽省“皖美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方案》重点任务和责任清单要求,区住建局结合我区实际牵头起草了《亳州市谯城区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提升行动方案(讨论稿)》,已征求社会各界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自规局、区市场局等20家相关部门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2条。

1条:区城管局建议:将工作任务第3条更改为“实行城市综合管理向小区延伸,厘清小区物业管理执法事项,明确部门管理责任,形成小区治理合力。落实执法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信息公开规定,强化部门协作,实行常态执法、定期执法,及时查处小区内违规装修、乱搭乱建、毁绿种菜、侵占公共空间、飞线充电的行为”。已采纳。

2条:区委宣传部建议:将工作任务第9条提高业主自治能力中责任单位“宣传部”删除;将工作任务第10条“建立小区问题排查清单”中最后一句“及时向所在小区公示,接受业主监督。”后面加上“推广马元社区物业三微服务和扫码上报问题经验”;“四、保障措施()加强舆论宣传。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互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融媒体”改为“四、保障措施 ()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融媒体”。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