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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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04961862T/202310-0008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关于“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0-24 发布日期: 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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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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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关于“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0-24
发布日期: 2023-10-24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关于“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4 09:32 信息来源: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关于

“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

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科、室、所、队:

现将《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关于“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

2023年10月24日

 

 

 

 

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关于“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为深入推进“作风大转变、执法大提升、真情为群众”集中“开门评警”活动,切实整治“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简称“四难”),时刻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特制定本办法。

一、四难表现形式

(一)“门难进”:对待报警、求助、咨询、办事、来访等群众,1分钟内无人接待。 

(二)“脸难看”:对待群众咨询事项不耐心解答,推诿扯皮、态度生硬、敷衍搪塞,面带怒气、不理不睬等行为。

(三)“话难听”:对待群众反映问题耍态度、摆架子,不愿耐心沟通解释;对案件当事人、证人随意呵斥、训斥;接听群众来电,语气“生硬烦躁”。

(四)“事难办”:不一次性告知办理公安业务所需的条件、资料;对群众的办理申请,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不按法定程序、法定时间内办理并及时告知。

二、责任追究办法

机关纪委、督办室将不间断对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民警辅警凡存在以上“四难”现象的,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及“开门评警”要求落实追究责任。

(一)对因以上问题被群众投诉或被上级部门通报,一经查实,辅警第一次扣发六个月绩效,给予带辅民警通报批评并责令写出深刻检查;第二次,给予辅警辞退处理,给予带辅民警诫勉处理。

(二)对因以上问题被群众投诉或被上级部门通报,一经查实,民警,第一次给予诫勉处理,给予科室所队主要负责人全局通报批评并责令写出深刻检查;第二次,民警给予党内或政务警告以上处理,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科室所队主要负责人视情处理。

三、附则

本责任追究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谯城分局从严办负责解释。

 

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