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 住房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 意见》(国办发〔2021〕22号 )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 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
〔2021〕117 号 ) 、 《亳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印发 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亳保租组
〔2022〕1 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 展思想,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 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政府通过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保障,加快发 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 困难。到2025 年,我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
房保障体系基本完善,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问题。
二、基本要求
(一)保障对象。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
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具体条件如下:
1. 申请人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城区无自有住房;
2.在本城区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聘用) 合同;
3. 申请人及配偶未享受我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二)严格租赁管理。 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上 不少于1年、不超过3 年;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可以按月或按季 度收取,但不得预收超过一个季度以上的租金,租赁保证金(押金) 不得超过一个月租金。合同到期入住对象仍符合准入条件的,经 重新审核后可续租,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应当退出并办理退房手 续。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人不得转借、转租房屋或改变房屋用途, 承租人有上述行为的,出租单位应当立即解除租赁合同,并按照 国家、本市(区)相关规定和租赁合同约定追究其责任。(金地 建设公司)
(三)建设标准。 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 平 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小户型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0%。考虑到三 孩生育政策的实施,可发展少量建筑面积不超过90 平方米的户 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实行全装修,并根据新市民、青年人需求特 点,合理配套必要的商业服务设施,提升居住品质,参照执行《城 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有关规定,严禁借机进行商业开发。(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金地建设公司)
(四)积极引导各方参与。 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坚持“谁投 资、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 按照市场逻辑,发挥资本力量,引导社会各方参与。(区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金地建投公司)
(五)实行低于市场租金的租金标准。 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 标准不得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金的 90%,市场租金标准采取
定期评估发布制度,原则上一年评估发布一次。(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金地建投公司)
(六)发展方式。 现阶段主要通过将政府闲置住房、少量社 会集中闲置房屋用作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后期可视我区实际情 况调整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方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发 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金地建投 公司)
三、支持政策
(一)加大补助资金支持。 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各项补助资 金,对符合规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予以补助。(区发展 改革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
(二)落实税费减免政策。 自2021 年10 月 1 日起,住房租 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 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5%的征收 率减按 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 值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 按照 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区税务局)
(三)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 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 书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阶梯价格标准执行。除国 家规定的高可靠性供电费外,供电企业在用户用电报装过程中不 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用电价格可选择执行居民峰谷电价。(区 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金融支持政策。
1.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银 行业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赁住房自持主体提供长 期贷款;向改建、改造存量房屋形成非自有产权保障性租赁住房 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贷款。完善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相适应的贷款 统计,在实施房地产信贷管理时予以差别化对待。
2.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企业,通 过发行金融债券、公司信用类债券、租赁担保类债券等方式,多 渠道筹集资金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运营。支持商业保险资 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四、组织实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 住建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十四五” 期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加强年度计划管理, 每年9 月底前,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送下一年度发展计划, 申报纳入国家计划,同时向社会公布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度计划。 我区“十四五”期间计划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3716套。
(二)建立工作机制。 成立谯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 小组(附件1),负责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 规划管理、政策指导、项目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建立联合审 查机制,制定项目认定程序,审查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展方案, 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建立联动机制,通过项目认定书(附件2), 落实住房租赁税收优惠政策和民用水电气价格。加强与金融机构 对接,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的信贷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