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医疗保障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区医疗保障局 > 行政执法结果
索引号: 11341602MB1624675Q/202309-00057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结果
发布机构: 谯城区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医疗保障
名称: 2023年9月份区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18 发布日期: 2023-09-18
索引号: 11341602MB1624675Q/202309-00057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结果
发布机构: 谯城区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医疗保障
名称: 2023年9月份区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18
发布日期: 2023-09-18
2023年9月份区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18 16:10 信息来源:谯城区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处罚金额

日期

备注

1

谯医保罚字〔2023〕第4号

潘士海涉嫌隐瞒事故真相骗取医保基金支出案

潘士海

341281********3752 

潘士海于2021年5月6日因意外伤害受伤,在上海市松江区九亭医院就诊,存在第三方责任,2021年7月7日进行医保费用报销结算4457.49元。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追回损失医保基金4457.49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3.5倍15601.22元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到中国工商银行亳州市分行 (账户:亳州市谯城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1311040429200015395) 缴纳罚款。

贾豪12030435036、

吴丽娜12030435040

亳州市谯城区医疗保障局

15601.22元

2023.9.15

 

2

谯医保罚字〔2023〕第5号

张玉廷涉嫌使用他人信息结算骗取医保基金支出案 

张玉廷

341281********3491

张玉廷2022年11月用“张学海”身份信息进行就医结算,涉及医保资金7150.73元。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追回损失医保基金7150.73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3.5倍25027.56元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到中国工商银行亳州市分行 (账户:亳州市谯城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1311040429200015395) 缴纳罚款。

贾豪12030435036、

吴丽娜12030435040

亳州市谯城区医疗保障局

25027.56元

2023.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