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推深做实“三变”改革 助推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3-08-21 09:45
信息来源:谯城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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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推深做实“三变”改革 助推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尊重基层和群众创造,推动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
农村“三变”改革即“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途径,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举措,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引擎。其核心要义是通过盘活农村三资(资源、资产、资金),激活农民三权。长期以来,农村普遍存在集体资金使用不明、集体资产经营不善、集体资源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造成农村集体经济资源的流失,影响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二、出台目的
为从根本上解决资金不明、资产不清、资源混乱等“三资”焦点问题,全面贯彻落实谯城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进一步持续深化我区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以下简称“三变”)改革,进一步活化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进一步摸清村级集体“三资”底数,整治侵占村级集体“三资”行为,规范集体“三资”监管,有效推行“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种集体经济经营模式,不断提升农村集体“三资”利用效益,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保值增值、高效变现的改革新路径新模式,真正把资源资产胜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加快推进现代化美好谯城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三、起草过程
1.2023年3月31日区农业农村局起草了《谯城区推深做实“三变”改革助推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通过召开20余次座谈会、书面征求区委组织部、区乡村振兴局等区直相关单位及21个乡镇等共计44家单位意见后,进一步修改完善。
2.2023年8月14日提交区政府会议研究通过。
3.2023年8月17日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并近日印发。
四、主要任务
为了进一步在全区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大排查工作,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水平,谯城区积极探索“振兴工厂+振兴农场+振兴光伏”“新三样”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积极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推动村集体经济实现“多元化”高质量融合发展。并新老三资进行集中清查。目前,全区235个村集体经济整体收入1.12亿元,力争到2023年底--2024年底,两年内,实现全区村集体经济整体收入1.6亿元、2.02亿元,力争到2025年底,谯城区集体经济强村达到全覆盖。
五、工作目标
1、成立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区直单位及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谯城区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下设“三资”复核、合同审查、台账规范、产权界定、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鉴定、市场评估、农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农村集体“三资”历史问题处置、振兴工厂项目谋划、振兴光伏项目谋划、振兴农场项目谋划、“三资”清理宣传等12个专项小组,明确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配合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自2023年3月至2025年12月,划清时间阶段,明确阶段工作目标任务,厘清相关单位及人员职责,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大摸底;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大整治;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大提升;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大规范等4大块14个方面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村集体“三资”大盘点、大核查及定期复核工作,全面掌握“三资”基本情况、出租利用情况、合同规范情况、收益情况及存在问题,建立“三资”动态管理台账。截至目前,全区共核查资金215项8704万元、年收益817.2万元;资源749处、年收益296.5万元;资产1342处、年收益1311.6万元。同时,我们近期将第一批(50家)拟对外公开出租资产,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专栏进行公示,供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选择使用。
2、组织开展各种清理。组织开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清理整治行动,对集体资产资源违规发包、长期低价发包、侵占村集体资产资源逾期未收回、拖欠租金且有偿债能力拒不交纳的,由乡镇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进行清收。健全完善集体经济合同审核管理制度,制定谯城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规范合同模板,对已签订的合同履约情况逐一审核把关,规范后在乡镇登记备案。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所欠款项的、签订还款协议逐步清收;对有偿债能力拒不交纳的、由乡镇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清收。
3、规划办理各种事宜。一是规范权证办理。各乡镇对已摸排建档的资产资源产权逐一研究,查清历史渊源。依规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权证或“房地一体”权证,为资产资源挂网交易提供合法手续,为村集体出租、转让、融资提供相关依据。二是规范市场交易。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区行政区域内所有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须全部进入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行,场外交易或私下协商一律视为违规操作。定期集中交易,全面推介我区优质集体资产资源,吸引劳动密集型企业、其他加工企业入驻,为集体经济发展增加后劲。三是规范收益分配。选择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的经济实力好的村,按照程序,拿出一定比例的收益用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红和村干部奖励,让群众享有更多的改革红利,激发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集体经济发展。四是建立长效机制。明确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唯一账户,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监督管理办法。
六、创新举措
一是活化“老三资”。唤醒沉睡资产资源,整合村集体内闲置的老村部、老学校、老厂房、坑塘、荒地、林地等各类资产资源,结合所属村集体现状,因村制宜、一村一策,由村集体统一公开发包出租,或交由村集体自主经营管理,经集体建设用地权证办理、结构安全鉴定、建筑物消防安全评估后,为村集体资产资源挂网交易提供合法手续,避免资源闲置。二是建设“新三样”。在前期实践探索的基础上,科学布局建设振兴工厂、振兴农场和振兴光伏项目,筑牢产业基石,打造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引擎”。聚焦振兴工厂,按照“因村施策、科学规划、发展产业”的原则,2023年至2025年期间,采取振兴工厂“50+N”建设模式,即全区每年建设各类标准化厂房50个,按需建设烘干房、冷库、仓储等项目N个建设以标准化厂房项目为主,烘干房、冷库、仓储等项目为辅的振兴工厂。聚焦振兴农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流转耕种承包地、村集体机动地等,以“连片+分散”模式布局规划,到2023年底,每村至少建成不少于300亩的集体农场1个,每个振兴农场增加村集体经济年收入15万元左右,全区村集体经济实现年增收3500万元左右。聚焦振兴光伏,按照“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科学选址、生态环保”原则,由区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交投新能源”与村振兴公司合作运营,利用各乡镇公益性办公建筑闲置屋面、标准化厂房闲置屋面、闲置坑塘等建设光伏电站,“交投新能源”占项目51%的股份及收益,村振兴公司占项目49%的股份及收益。
七、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协同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区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常态化组织对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及清理工作开展宣传报道,挖掘典型项目和先进事例,多角度全方位展示谯城区集体经济发展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加强对镇村的督查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工作动态,定期通报,并将督查、通报及检查验收情况纳入星级村评定考核。对出现的农村集体“三资”处置不规范、制度不完善、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要求镇村在专项治理期间整改到位。对因违规违纪给村集体经济组织造成损失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执纪问责;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解读联系人:芮海涛 联系电话:0558-531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