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古井镇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古井镇 > 政策文件
索引号: 11341602003165855J/202308-00061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谯城区古井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关于印发《古井镇老年助餐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文号: 古政字〔2023〕99号
发文日期: 2023-07-12 发布日期: 2023-08-04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索引号: 11341602003165855J/202308-00061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谯城区古井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关于印发《古井镇老年助餐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文号: 古政字〔2023〕99号
发文日期: 2023-07-12
发布日期: 2023-08-04
关于印发《古井镇老年助餐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4 16:16 信息来源:谯城区古井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古政字〔2023〕99号


关于印发《古井镇老年助餐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老年助餐工作,确保老年助餐暖民心行动取得成效,经研究现将《古井镇老年助餐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认真贯彻落实。



亳州市谯城区古井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2日





古井镇老年助餐工作考核办法


一、目标任务

以解决失能、独居、高龄、困难等老年人吃饭难为重点,兼顾解决其他老年人吃饭难问题,按照“村食堂+助餐服务点+配送入户”的服务模式,构建以社区养老服务站为主体、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为依托的社区老年助餐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助餐服务。

二、督查考核时间

通知印发之日起至12月31日前,每月开展督查不少于一次。

三、督查考核方式

镇老年助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目的,专项督查考核组直接到达老年助餐点现场督查考核。

四、督查考核内容

老年助餐专项督查考核总分100分,共设置组织领导、提升老年助餐知晓率、老年助餐点软硬件设施配备、老年助餐点运营及满意率、老年助餐点台账管理、农村老年助餐点配餐备案、老年助餐点监控在线情况、老年助餐问题整改及资料报送等8个考核项目和加(扣)分项(详见附件)。

五、督查考核程序

(一)镇老年助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本考核办法,负责组织考核。

(二)镇老年助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村的考核分数确定考核结果,报镇政府审定。

(三)老年助餐工作考核实行每月一督查、每季度一评比排名、年终总考评制度,严格兑现奖惩。

六、奖惩办法

(一)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纳入镇对村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范围。

(二)镇老年助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季度评比结果每季度对考核前三名的村予以通报表扬,核增该村效能得分0.5分,对后三名的乡村予以通报批评,核减该村效能得分0.5分。连续两次落后的村由镇政府分管领导对村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连续三次落后的村由镇主要领导对村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在全镇通报。

七、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区老年助餐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深化老年助餐服务提升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老年助餐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同志具体一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切实压紧工作责任。各村要严格落实老年助餐工作主体责任,根据考核办法,做好老年助餐经常性工作。

(三)切实做好督查考核工作。镇老年助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督促各村加强老年助餐提升工作,确保老年助餐暖民心行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附件:

谯城区城乡老年助餐工作督查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1

组织领导

10

成立以村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专人负责老年助餐工作

 

2

提升老年助餐知晓率

20

1. 村(社区)老年助餐点有政策宣传手册、展板等宣传材料:其中AB套餐(A套餐早、中、晚餐各5元、8元、6元,B套餐早、中、晚餐 各4元、7元、5元)宣传内容必须上墙,张 千醒目位置2.菜谱实行上墙制度,张贴千醒目位置,按时更新3.老年助餐服务行动知晓率90%以上

 

3

老年助餐点软硬件设施配备

15

1.按照建设规范文件要求,设备齐全得10分,设备缺少一种扣1分,扣完为止(10分)2.老年助餐点要专(兼)职工作人员(5分)

 

4

老年助餐点运营及满意率

25

1. 老人就餐情况(15分)。老年助餐点每天就餐人数不少于10人。每天少于10人的扣0.5分,扣完为 2. 老年助餐点运营天数(10 分)。老年助餐点每月运营天数不少于26天,全年运营天数不少300天3.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满意率 95%以上

 

5

老年助餐点台账管理

10

1.老年助餐点每日就餐台账存在信息不全、信息错误、人还未就餐已登记等不规范现象,扣5

 

6

农村老年助餐点配餐备案

5

根据文件要求,农村老年助餐点依托村级食堂配餐,未经市场监管、 卫健等部门许可并报区民备案政局备案,不得分

 

7

老年助餐点监控在线情况

5

每月老年助餐点监控未在线5次以上(含5次)扣5分;未在线4次,扣4分;未在线3次扣3分;未在线2次,扣2分;未在线1次, 情况扣l分

 

8

老年助餐问题整改及资料报送

10

1. 问题整改。对反馈问题未按照整改时间整改要求整改的,每次(件)扣l分,扣完为止2. 每月未按照工作要求报送老年助餐相关资料的,迟报一次扣0.5分,漏报一次扣l分,扣完为止

 

加(扣)分项, 每项最高加(扣)10 分:

加分:1. 工作创新。以区委、区政府或市直部门名义在村(社区)召开现场会议或正式文件作为典型经验推广的,每次加1分;以市委、市政府或省直部门名义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召开现场会议或正式文件作为典型经验推广的,每次加 2 分。

2. 信息宣传。在《人民日报》上刊登的我区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宣传信息报道, 凭相关原始资料,每次加3分,在《新华 日报》《中国财经报》《安徽日报》和人民网、新华网、 财政部网、 中安在线网站、 国家或省直部门主管的有关专业报刊(网站)刊登、登载、转载的我区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宣传信息报道,凭相关原始资籵,每次加 2 分;信息被安徽省财政信息或省民生工程网采用的,每条加1 分;在省级及以上电视媒体正面报道的每次加 2 分。在谯城发布等市 区级媒体上发布老年助餐相关报道的每次加1分。

3. 通报表扬。受到区委、区政府,市直部门或市级领导小组通报表扬的,每次加1 分;受到市委、 市政府或省直部门、 省级领导小组通报表扬的,每次加 2 分;受到省委、 省政府或国家部委通报表扬的,每次加3分。

扣分:关于被通报批评、媒体曝光或领导约谈情况。被区委、区政府及市直单位通报批评的,每次(件)扣 2 分;被市委、 市政府及省直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件)扣4分;被省委、 省政府及国家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件)扣6分。被市级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扣单位 2 分;被省级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扣单位3分。 因工作不力被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约谈的,每次扣1分;被区委、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约谈的,每次扣0.5分。因工作滞后,被区督查考核办下发《督办单》督办后仍未整改的,每次扣0.25分; 工作严重滞后,被区督查考核办全区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