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专家曹磊解读:《亳州市谯城区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4-05 10:47
信息来源:谯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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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实施20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和《亳州市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高质量推进我区养老智慧化建设工作。
二、出台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智慧养老的重大部署,以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目标,以创新发展智慧养老为重点,着力打造“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信息化为手段、专业化为支撑”的智慧养老服务机制。
三、文件起草过程
在前期考察、实地调研、征求意见、专题研究、试点先行等基础上,结合当前谯城区区实际,区民政局牵头起草了《实施方案(讨论稿)》,并征求了区财政局、区数据资源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共收到反馈意见2条。第1条区财政局建议“三、主要建设任务 2.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应改为“按照财政部、民政部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养老服务改革利助资金的管理要求,做好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按规定纳入政府购买的公共服务目录。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各级财政一般预算安排的资金、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的资金,市、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多体系及养老智慧化建设”。删除“列入部门预算或专项资金预算”。已采纳。第2条区财政局建议“四、保障措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区级财政要制定中央、省市财政补贴的使用管理办法,安排区级配套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智慧养老建设。”应改为“区级财政按照上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资金整合统筹,加大资金投入,支持智慧养老建设。”已采纳。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提请区政府常务会审议的《实施方案(讨论稿)》。
四、工作任务
一是成立区长为组长,分管民政副区长为副组长,相关区直单位、街道办事处为成员的谯城区养老智慧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加强指导与管理,确保养老智慧化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各级财政资金用于支持养老事业及养老智慧化发展。
二是全面开展辖区高龄、失能(伤残)、贫困、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空巢(独居、农村留守)等特殊和困难老年人基本信息的筛查摸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服务,实现失能、失智和享受政府养老援助、补助待遇的老年人能力和需求评估全覆盖,其他老人群体也可依据其意愿进行需求评估,为社区智慧养老服务精准服务和政府补贴提供数据支撑;同时为重点满足城乡经济困难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失独、空巢、留守、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建立全区统一的社区智慧养老基本服务清单制度,明确清单项目和保障水平。
三是依托政府信息化云平台、共享平台,建立老龄人群和养老服务企业信息数据中心、建设运营区级智慧养老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为居家老人提供日间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物流配送和紧急救助等居家养老服务,推动社区智慧养老服务智能发展。
四是完善养老服务队伍人才教育,加大养老服务人员就业扶持和激励政策,提升养老服务队伍整体素质。
五是制定《谯城区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规范》《谯城区养老机构管理服务规范》《谯城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规范》等文件,推进社区智慧养老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扎实推进社区智慧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
五、工作目标
从2022年到2025年底,每年在城市区域建成1-2个社区智慧养老服务点;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社区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规范建设标准,完善服务设施;扶持激励社会力量参与,多渠道增加养老服务供给;引导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与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协议合作关系,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现老有所养、老有善养;积极探索智慧养老的新型发展方向,形成可推广的政策措施和创新成果。基本形成全区智慧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网格化、服务组织专业化、服务内容标准化、管理手段信息化的新格局。
六、创新举措
一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服务,实现失能、失智和享受政府养老援助、补助待遇的老年人能力和需求评估全覆盖,其他老人群体依据其意愿进行需求评估,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动态评估,为社区智慧养老服务供需对接、精准服务和政府补贴提供依据。二是借助试点社区智慧养老服务中心,探索和建立"养老管家”队伍。发挥养老顾问作用,起到上通下达,为老年人量身定制养老服务,解决老年人养老信息不对称问题。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组织保障。成立谯城区养老智慧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发展目标,统筹养老服务资源,形成相互协作、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资金保障。加强资金统筹整合,加大资金投入,支持智慧养老建设,加大政府扶持企业、社会组织和公益组织开展智慧养老建设的支持力度,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流向养老服务领域。三是监督保障。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四是舆情保障。做好养老智慧化建设的宣传报道,形成家喻户晓、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区民政局将落实好谯城区养老智慧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的各项工作,做好养老智慧化建设宣传工作,引导社会组织、社会资金进入养老智慧化建设,便于老年人享受养老智慧化建设成果。
八、政策咨询途径
政策解读人:曹磊 办公电话:513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