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谯城经开区管委会: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谯城区2023年节能降耗工作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3年3月21日
谯城区2023年节能降耗工作攻坚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发〔2022〕18 号)《亳州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确保完成2023年节能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立足用能实际,全面摸清家底,明确攻坚方向。坚持统一领导、条块结合、重点突出的原则。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强化督查调度,加大财力投入,加强跟踪考评。充实节能工作专班力量,着力发挥第三方节能咨询机构服务保障作用。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压实责任推进。体现控制在先、有序推进,避免前松后紧,制定任务清单,组织定期调度,实现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促进节能降碳减污协同增效,为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2023年,全区能耗强度下降4%。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 8%以上,农林牧渔业用能强度下降4 %以上,建筑业用能强度下降4 %以上,交通仓储邮政业用能强度下降5 %以上,其他服务业用能强度下降5 %以上。教育、卫生、公共机构、居民生活等加强用能管控,厉行节约,能耗总量较上年度持平或略有降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与应用取得积极进展。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强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用能管理
制造业用能管控。聚焦金刚石、鞋服制造、建材、发电、玻璃制造、电力、化工等主要耗能行业,开展工业能效提升行动,对标国内先进或行业标杆水平,分行业明确能效提升目标,实施节能措施,持续提升用能设备系统能效,推广高效节能技术。大力推广实施工业企业新能源替代。指导规模工业企业用电统计填报,生活用电和生产用电分别统计。针对上年度综合能耗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企业,制定用能管控计划。深入开展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合理运用评价结果,对评价结果靠后的企业,严格实施用能管控,从紧下达年度用能指标,并在用能价格方面实施差别化措施。严禁对“两高”项目实施电价优惠。落实迎峰度夏(度冬)轮停计划,实施差异化调度管理,加强实时监测。全年组织开展节能诊断企业50家,新增安装光伏企业30家、装机规模20兆瓦以上。规模工业能耗总量不超过2022年能耗总量。(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商贸服务业用能管控。以大型商场、超市、宾馆为重点,严格贯彻落实温控要求,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减少大功率、低效的射灯数量和使用时间。对重点商业企业、宾馆酒店等单位加强常态化巡查,适时采取关闭电梯、中央空调、室外照明亮化等措施。推动市中心城区万达广场等服务业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全年完成药品批发、冷链批发、生鲜批发、物流企业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替代8家以上。(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农业农村用能管理。在具备条件的农林牧渔业用电大户建设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因地制宜发展沼气,实施规模化沼气、生物天然气工程,开展沼气、生物质等新能源替代。鼓励采用生物质能、太阳能解决农村照明、炊事、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提升农村能源利用的清洁化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年组织开展节能诊断企业20家,新建生物质能项目2个,新增安装光伏企业10家、装机规模 5兆瓦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公共机构用能管控。加强公共照明用电管控,城市规划区、乡镇(街道)建成区内城市道路照明实行常态化间隔开放(不含光伏路灯)。推进路灯节能改造,年底前实施LED节能钠灯改造3000盏,功率600千瓦。春夏季晚上22:00后、秋冬季 21:00后关闭中心城区、乡镇(街道)广告标识标牌、霓虹灯、灯箱灯具等各类非必要照明。(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开展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行动。推进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场所合同能源管理试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用能费用。全年实施合同能源管理试点 2个。公共机构安装光伏发电20家。空调、集中供暖温度冬季不高于20℃,夏季不低于26℃。冬季室外温度超过0℃时不开启空调。3层以下停开电梯。结合实际,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对全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等进行节能降耗常态化检查。(责任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教育、医疗机构用能管理。对医院、学校等用能大户加大节能诊断整改力度,尽快落实合同能源管理、光伏发电、地热等新能源替代方案等。学校、医院安装光伏发电或新能源替代各10家以上,学校安装太阳能路灯替换10家以上。(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健委)
(二)持续推进能源两端结构调整
需求端,持续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交通运输结构。推进形成产业、能源协同发展新格局。加快发展工业余热供暖,因地制宜推广热泵、燃气、地热等清洁低碳取暖方式。(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加快实施地热开发利用,推进交通物流节能。统筹推进公共充换电站、专用充电站、综合能源服务站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换电网络,提升光伏充电桩普及率,降低交通运输行业用能。全年新增及更新公交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车辆比例达100%。紧盯用电位居全市前50名的11家交通运输、仓储邮政重点企业,督导落实节能措施,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用电同比下降5%以上。加快新能源充电桩建设,全年布局新能源充电桩500个。(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交投公司)提高城市寄递物流使用新能源车比例,新增城市物流配送车辆新能源车辆比例超过8 %。(责任单位:区邮政管理局)倡导“绿色出行”,加大宣传力度。全区公共机构示范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公务用车时,在符合公务用车标准并满足单位需求的前提下,原则上购置新能源汽车。大力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使用新能源交通工具。(责任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供给端,持续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扩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提高天然气使用规模和覆盖面,减少煤炭消费。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建设并举,建设集中式光伏发电,推动全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坚持集中式和分散式相结合,推进连片风电开发,探索分散式风电商业模式创新,推进风光储一体化建设。加快协合亳州储能电站、亳州汇阳储能电站开工建设。多元利用生物质能,因地制宜推进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供热改造,合理规划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加快推进谯城经开区集中供热。加强开发区集中供热管网铺设,持续扩大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实现市中心城区集中供热热源点和供热管网互联互通。全年实施热力管网改造8.5公里,利用集中供热企业达38家。推动开发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推动开发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鼓励工业企业、园区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全年经开区能耗总量不超过197301吨标准煤。(责任单位:谯城经开区管委会)
(三)加快推进城镇绿色节能改造
加强公用设施、大型建筑物、旅游景点、装饰性景观照明和亮化工程用能管理。实施建筑节能降碳行动计划,全面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加快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推进城镇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积极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进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建设。全年新竣工绿色建筑占新竣工民用建筑面积比例达75%以上。严格管控高能耗公共建筑建设。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30%以上。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50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城市管理局)
(四)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清洁高效利用
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产业政策,从严控制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对确需建设的耗煤项目,严格按要求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对瑞能热电公司煤炭消费实施季度监测、减煤诊断。落实减煤措施,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煤炭消费出现反弹时,及时启动调控措施。持续巩固散煤治理成果,加强农业农村散煤清洁化治理,推广使用天然气,鼓励生物天然气就地使用。(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
(五)大力支持节能科技创新与应用
积极引进并培育节能科研机构,探索开展前瞻性、战略性、颠覆性技术的科技攻关,支持开展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研究,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领域科技计划项目,推动重点行业节能减排共性关键技术及技术装备产业化发展。在政策上给予倾斜支持。(责任单位: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委)以园区为载体引进设立专业化节能降碳管理服务平台,推进园区节能降碳工作,加快提升园区节能环保工程。(责任单位:谯城经开区管委会)
(六)加快电网升级改造,促进节能降耗。因地制宜实施老旧线路、老旧配变和计量装置改造,持续提升线路绝缘化水平,逐步淘汰高损耗变压器,合理配置无功补偿设备,优化运行方式,加强电网经济运行与线损管理。推动电能替代由政策驱动向“政策+市场”驱动转变,至少打造一个电能替代示范项目。加快推进古井、泥店、梅城等输变电工程建设进度,保障用电需求。全年实施电网改造项目327个,其中农村电网改造293个。(责任单位:谯城供电服务中心)
三、强化政策机制保障
(一)完善工作联动机制。坚持问题导向,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用能、谁主管谁监管”责任。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分析上报节能工作情况。 2023年3月30日前,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住建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部门要制定完成本行业本系统节能降耗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措施。全区每半月召开一次调度会议,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形势,提出对策。区统计局负责每月提供全区能耗总量、单位能耗及各行业用能(含分行业、分企业单位用能)等数据供各单位参考,区税务局每月提供企业税收数据。
(二)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在制造业领域,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谯城区行业企业产值-税收-能耗水平参考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对单位能效优于同行业标杆(先进)水平的企业(项目),在落实各类支持政策方面,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落实差别电价政策,把C类、D类企业作为优先实施有序用电的对象。
(三)严格节能审查与监管。健全“两高”项目节能审查联动机制。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区发改委负责统筹协调和节能指导服务,各行业主管部门既要管行业发展又要管行业用能,属地单位要全面监督,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节能监管。
(四)加强能耗统计培训。由统计部门负责定期组织用能统计培训,全方位提高各行业企业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做好用能统计指导服务。针对企业挂靠用电、生产用电与生活用电、服务业/工业用电及光伏发电等不同情形,指导企业正确填报。
(五)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属地单位要加强节能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主题活动,广泛宣传节能降耗法规、标准和知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广泛动员全民节电。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使节能减排宣传更广泛地辐射到家庭中。推行绿色消费,加大绿色低碳产品推广力度。鼓励开展合同能源管理试点。
(六)强化节能督查考核。全年节能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效能考核,区节能办按月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各能耗专班督查小组要增加督查频次,坚决落实“周推进、旬调度、月汇报”制度。由组长带队,指定专人不定期开展督查,对督查对象进行节能工作指导,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对发现问题未能及时整改到位的,由区督查考核办纳入年度效能综合考核。
附件:1.谯城区2023年节能工作目标任务清单
2.谯城区2023年重点用能企业管控计划清单
3.谯城区能耗“双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4.谯城区能耗“双控”工作专班督导小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