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双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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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8200/202305-00050 组配分类: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发布机构: 谯城区双沟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规划文件】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16 发布日期: 202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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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发布机构: 谯城区双沟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规划文件】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16
发布日期: 2023-05-16
【规划文件】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6 10:20 信息来源:谯城区双沟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单位:

《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编制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及《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2019〕12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我市资源环境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特征,抢抓促进中部崛起战略机遇,加快皖北振兴步伐,整体谋划新时代亳州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格局,加快转变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方式,提升国土空间品质和利用效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提高国土空间治理能力,促进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助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亳州建设。

(二)规划范围。为亳州市所辖行政区域,包括谯城区、涡阳县、利辛县、蒙城县和亳州高新区、亳芜现代产业园区,土地总面积8522平方公里。

(三)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0年至2035年。规划基期年为2019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 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四)时间要求。按照国家和省编制工作要求,2019年11月底前形成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成果(以下简称“双评价”),2020年6月底前形成规划初步成果,2020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规划成果编制,12月底前完成审查报批。

二、重点工作

(一)开展专题研究。以“三调”数据为基础,摸清市域内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资源禀赋及分布特征,梳理各类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现状情况。重点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和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即“双评价”,现行空间规划实施情况评估,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协调划定等专题研究工作(见附件1)。

(二)明确发展战略目标。落实区域协同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依据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在科学研判发展趋势、面临问题的基础上,提出2035年亳州市域国土空间发展目标,明确各项约束性和引导性指标。

(三)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确定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治理总体格局,统筹、优化和确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市开发边界等空间控制线,明确管控要求,合理控制整体开发强度;确定开发边界内集中建设地区的功能布局,明确城市主要发展方向、空间形态和用地结构。

(四)完善空间要素配置。落实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的各类自然资源保护、修复要求,明确约束性指标;明确补充耕地后备资源规模和布局;统筹安排交通等基础设施布局和廊道控制要求;提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和布局要求;对城乡风貌特色、历史文脉传承、社区生活圈建设等提出原则要求。

(五)明确生态修复目标任务。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任务和重点区域,安排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的规模、布局和时序;明确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边界,提出生态保护修复要求,提高生态空间完整性和网络化。

(六)分解落实管控格局。在总体规划中提出分阶段规划实施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县区规划需要落实的约束性指标、管控边界和管控要求;提出应当编制的专项规划和相关要求,发挥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提出对功能区规划、详细规划的分解落实要求,健全规划实施传导机制。

(七)完善实施保障措施。建立从总体规划到专项规划、详细规划,从市到乡(镇)的规划传导机制。明确空间用途管制、转换和准入规则。充分利用增减挂钩、增存挂钩等政策工具,完善规划实施措施和保障机制,健全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考核机制。

三、进度安排

(一)前期启动阶段(2019年10月底前)。制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立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召开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协调动员会议。

(二)专题研究阶段(2019年11月—2019年12月)。按照省自然资源厅要求,优先开展“双评价”工作,并于11月底前形成成果。同时同步开展其他专题研究,于12月底前完成。

(三)规划编制阶段(2020年1月—2020年6月)。形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分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成果。

按照省要求,市辖区不单独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市通过制定分区规划,落实总体规划;全部或部分土地位于亳州城市开发边界内的乡镇,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合并编制。

(四)成果论证阶段(2020年7月—2020年9月)。通过专家把关、部门征询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公示,多渠道采集公众建议,做好协调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