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谯城区无证无照经营查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部门职责意见的函
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切实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草拟了《谯城区无证无照经营查处联席会议工作方案》,请各成员单位对照部门分工任务上报本部门职责并提出意见,明确 1名分管负责人和1名联络员(股室负责人),于3月2日中午下班前将反馈意见及人员名单报送至谯城区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陈翔 联系电话:13966538711
电子邮箱:526790517@qq.com 传真:5523975
附件:谯城区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成员名单信息表
2023年2月27日
谯城区无证无照经营查处联席会议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生产经营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切实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序开展“事中事后”监管,依据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及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制定谯城区无证无照经营查处联席会议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 7号)精神,厘清职责,压实责任,切实防范区域性和系统性安全风险,解决危害经济社会和市场安全的突出问题,堵塞隐患漏洞,进一步规范我区市场主体行为,净化市场环境,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切实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市场规范有序、经营行为诚实守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的良好营商环境。
二、工作机制
(一)建立谯城区无证无照经营查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是“证照分离”改革后,加强 “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建立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机制。为全面落实这一工作要求,厘清职责,压实责任,防止出现监管漏洞和盲区,区政府决定建立谯城区无证无照经营查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二)联席会议的工作职责。
1.研究深化“证照分离”后,如何更有效加强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
2.统筹协调无证无照查处的重大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明确监管责任。
3.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列出工作任务清单,定期评估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4.强化督查督导,督促各项工作计划的落实。
5.及时完成区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三)联席会议召集人、副召集人和成员。
召 集 人:赵 伟(谯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刘建阳(区政办二级主任科员)
庄建军(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员由谯城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体旅游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商务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烟草专卖局、区邮政管理局负责人担任。
(四)联席会议的工作规则
1.全体会议。对于需要各成员单位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由联席会议召集人或者副召集人召集全体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会商解决。相关成员单位在联席会议前提出会议议题,提交联席会议审议。
2.专题会议。对于需要相关成员单位协调解决的专项问题,由联席会议召集人或者副召集人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召开专门会议,会商解决。相关成员单位在联席会议前提出会议议题,提交会议审议。
(五)联席会议具体办事机构及职责
1.办事机构: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庄建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选派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络员。
2.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召开例会。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由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的会议,总结前阶段工作,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
(2)负责联席会议信息发布、通报;
(3)负责联席会议筹备工作;
(4)筹备督查、考核;
(5)其他事项。
(六)联席会议的工作要求。
1.密切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研究、探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中的重大问题,主动承担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协调各方、促进工作、提高效能的作用。
2.严格落实督查考核。围绕深入推进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积极推进信用监管、联合惩戒等重点工作,采取日常督查、定期督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法,确保督查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三、职责任务分工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规定,认真履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职责。具体职责任务分工是:
(一)谯城公安分局负责旅馆业、爆炸危险品等行业;
(二)区应急局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
(三)区财政局(区金融管理局)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业、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行业;
(四)区人社局负责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中介机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等行业;
(五)区住建局负责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行业;
(六)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种子、蚕种、种畜禽生产经营、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农村能源产品生产经营等行业管理;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等行业;
(七)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燃气、城市道路范围内和公共场地摆摊设点及流动摊点等行业;
(八)区文体旅游局负责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音像制品等行业;
(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等行业;
(十)区商务局负责成品油销售、境外就业中介服务、再生资源回收、二手车市场监管及餐饮等行业;
(十一)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道路运输业、水路运输业、港口经营等行业;
(十二)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违法处置危险废物、未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行业;
(十三)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全区各类消防安全审批行业的消防安全;
(十四)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无照经营查处;负责计量器具制造修理、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等行业管理;负责食品、药品等行业;
(十五)亳州市烟草专卖局谯城分局负责烟草经营行业;
(十六)谯城区邮政管理局负责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行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工作的重要作用,要不断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解决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相互支持,切实把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坚持协同配合,信息共享。各成员单位要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密切协同配合,利用 信息网络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应当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三)坚持教育引导,宽严相济,分类整治的原则。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应当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下岗再就业人员、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或者具备办理证照法定条件的,应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关证照,促其合法经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坚决查处;对违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肃法纪,追究责任。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不依法查处或者查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附件:
谯城区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 伟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刘建阳 (区政办二级主任科员)
庄建军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刘云涛 (谯城公安分局党委委员)
丁 伟 (区应急局副局长)
魏 峰 (区财政局副局长)
孙小冉 (区人社局副局长)
王 亮 (区住建局副局长)
牛庆水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谢建生 (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蒋建峰 (区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董 党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张 平 (区商务局副局长)
阎 磊 (区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李振龙 (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李 鑫 (区消防大队防火监督员)
李晓东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苏飞舟 (市烟草专卖局谯城分局副局长)
潘坤鹏 (区邮政管理局行业管理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庄建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上报1名专职或者兼职人员组成。办公室联系电话:13966538711,电子邮箱:526790517@qq.com。
附件:1
谯城区无证无照经营查处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