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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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1773/202303-0018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谯城区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其他 / 通知
名称: 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09 发布日期: 202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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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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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谯城区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其他 / 通知
名称: 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09
发布日期: 2023-03-09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9 10:44 信息来源:谯城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财会监督工作,更好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根据省财政厅、亳州市财政局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区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应成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并将《意见》全文列入本部门党委(党组)学习重要内容。

2、组织全员学习。各部门应组织本部门全体人员开展对《意见》的学习,确保全体人员准确领会把握《意见》精神,为《意见》精神的落实落细夯实基础。

3、强化宣传引导。各部门应将《意见》全文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为《意见》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其他事项

1、资料报送要求。各部门请于3月13日前将学习宣传

贯彻《意见》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区财政局财监股,区财政局汇总后上报。报送资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审阅后加盖公章,电子版直接发电子邮箱。

2、学习资料下载。《意见》全文可登录亳州市财政局官

方网站“通知公告”或“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查看。

   

 

联系人及电话:张建峰   杨曙光    0558-5523842

传真:0558-5537161

电子邮箱:qcqcjj@163.com

 

 

                               

 

                               谯城区财政局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