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科技局给企业“送票子”“挂牌子”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23-02-10 09:38
信息来源:谯城区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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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科技局给企业“送票子”“挂牌子”实施细则(试行)
谯科〔2023〕5号
各股室、二级机构:
《谯城区科技局给企业“送票子”“挂牌子”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谯城区科技局
2023年2月9日
谯城区科技局给企业“送票子”“挂牌子”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亳州市谯城区关于推动工业化城镇化互促发展的若干举措(试行)》的通知要求,为落实给企业“送票子”和“挂牌子”等具体措施,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给企业“送票子”
(一)对规上企业给予优先享受“科技贷”政策。
1.申请对象
有效期内的规模以上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上年度或当年度通过备案的规模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
2.贷款额度
500万元以内。
3.申请材料和程序
(1)区科技局定期将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经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以书面形式告知省科技融资担保公司。
(2)省科技融资担保公司收到区科技局企业名单后,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推荐至合作银行。合作银行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并上报授信审批。
(3)合作银行审批通过后,省科技融资担保公司开辟绿色通道对项目进行担保审查。
(4)项目审查通过后,省科技融资担保公司、合作银行与企业落实各项反担保措施及签订相关协议后放款。
(5)项目放款后,合作银行将放款情况按季向区政府报备。
4.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区科技局(高新股)
联系人:丰世界
联系电话:5523101
(二)对获批省级及以上,且其财政支持在500万元以上的科技计划项目,在省明确要求区财政配套资金的基础上上浮10%。
1.申请对象
本年度获批省级及以上,且省财政支持500万元以上的科技计划项目的谯城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企业。
2.补助(奖励)内容
省科技计划项目研发投入中,承担单位投入不低于60%,省、市、区投入不超过40%,省明确要求市、区财政配套的,市、区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市、区财政按照各不超过研发投入的10%予以补助,在区财政配套资金的基础上上浮10%。
3.申请材料和程序
(1)申请单位按照省市发布的通知要求,提供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证明材料,《项目承诺书》、财政涉企基础信息表、区财政配套资金上浮申请书。
(2)区科技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经党组会议研究批准,并与财政涉企系统比对,提请区政府同意后,履行相关资金拨付程序。
4.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区科技局(农社股)
联系人:张赵玉
联系电话:8560166
二、给企业“挂牌子”
优先推荐我区亩均效益A类、B类且科技创新工作开展较好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企业为主体的产业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依托单位或运营主体。
1.申请对象
上一年度通过认定(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为主体的产业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依托单位或运营主体。
2.奖励内容
对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平台的依托单位,分别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区委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区科技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予以授牌。
3.申请材料和程序
(1)区科技局通过“培育—指导—申报—挂牌”次序,收到上级申报通知,及时对接指导企业申报。
(2)申请单位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企业为主体的产业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批复(备案)文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材料,区科技局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履行相关程序。
联系单位:谯城区科技局(科技培训情报中心)
联系人:张凯凯
联系电话:8560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