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牛集镇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牛集镇 > 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41602003166030T/202303-00244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谯城区牛集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负责人解读】牛集镇畜牧站长解读:2023年牛集镇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10 发布日期: 2023-03-10
索引号: 11341602003166030T/202303-00244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谯城区牛集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负责人解读】牛集镇畜牧站长解读:2023年牛集镇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10
发布日期: 2023-03-10
【负责人解读】牛集镇畜牧站长解读:2023年牛集镇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10 09:27 信息来源:谯城区牛集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牛集镇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2023年3月3日印发,现畜牧站长徐新利就《2023年牛集镇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问:《方案》的目标是什么?

答: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免授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问:《方案》免疫病种和范围是什么?

答:(一)免疫病种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猪圆环病毒病、猪伪狂犬病、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传染性胃肠炎、猪流行性腹泻和鸡新城疫。

(二)免疫病种和范围

高致病性禽流感:对全镇所有鸡、鸭、鹅、鹌鹑等人工饲养的禽类,进行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口蹄疫:对全镇所有猪进行0型口蹄疫免疫;对全镇所有牛、羊、骆驼、鹿进行O型或A型口蹄疫免疫。

小反刍兽疫:对全镇羊进行小反刍兽疫免疫。

布鲁氏菌病:我镇属于布鲁氏菌病二类地区,原则上禁止对牛羊免疫;需免疫的,养殖场可向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逐级报市级、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批准后,以场群为单位进行免疫。

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圆环病毒病、猪伪狂犬病、猪传染性胃肠炎、猪流行性腹泻和鸡新城疫:按照国家防治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和《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的通知》(亳政办秘[2021]9号)要求进行免疫。

问:免疫主体是什么?

答: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强制免疫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承担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强制免疫义务,自主实施免疫接种,做好免疫记录,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确保可追溯,并接受畜牧兽医机构的监督检查。

问:《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何实施?

答:(一)全面实施“先打后补”;采用养殖场(户)自行免疫、第三方服务主体免疫、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深入推进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

     (二)规范疫苗使用管理;建立健全疫苗领取、验收、保管、发放和监督管理制度,加强疫苗的运输和保存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和供应量。    

     (三)开展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在春、秋季集中免疫工作开展前,组织好村级防疫员免疫技术培训。免疫时应按照要求更换注射针头,做好各项消毒工作和个人防护。

       (四)做好免疫记录。牛集镇畜牧兽医站、村级防疫员、养殖场(户)要做好免疫记录,确保免疫记录与畜禽标识相符。

        (五)落实报告制度。按照区农业农村局要求,对免疫情况实行月报和半年报制度;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春防3-5月、秋防9-11月),实行周报告制度;出现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对紧急免疫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

问:对公众关心的疫苗信息、疫苗种类,疫苗查询问题在哪里能查到?

答:疫苗产品信息可在“国家兽药基础数据库”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其它规模养殖场户和散养户使用统一招标采购的强制免疫疫苗。群众可以通过下面网址自行网上查询。

查询网址:http://vdts.ivdc.org.cn:8081/cx/#

问:《方案》的咨询途径是什么?

答:该文件已正式印发,解读人:徐新利,联系电话0558-5337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