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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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732H/202301-00152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区住建局解读:《谯城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专项规划》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12 发布日期: 2023-01-12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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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区住建局解读:《谯城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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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局解读:《谯城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专项规划》
发布时间:2023-01-12 17:25 信息来源: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区住建局解读:《谯城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专项规划》

 

一、 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部署,全面推进我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64 号)和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政办秘〔2019〕57号)文件内容,编制规划。

二、 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此规划的制定可以对谯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行科学系统的指导,形成项目储备库,保障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在十四五期间有序进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为民、利民、便民”的宗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及建议,

通过改造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三、文件起草过程

(一)起草文件。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安徽省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技术导则》(修订版)文件精神,区住建局牵头,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标方,编制了《谯城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编制单位及住建局相关人员走访规划范围内辖区的社区,征求社区的意见,通过社区工作人员的指引,深入到每个小区,实地查看各小区情况,听取居民诉求及意愿最终意见汇总后经社区、街道办共同明确规划实施内容。

()组织审查。规划完成后,经住建局内审后召开专家评审会,评审合格修改后文本上报住建局

()形成备案。经区住建局研究通过后,报送市住建局备案

四、工作目标

根据《安徽省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技术导则》(修订版)文件精神,计划2021年完成26个老旧小区改造,2022年完成26个老旧小区改造,2023年至2025年共改造12个小区,总涉及户数约4716户。

五、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老旧小区现状评析: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更新、发展,一些2000年前建设的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大都已经老化,难以满足日常使用。为改善老旧小区人居环境,切实提高市民的幸福感。通过摸排比对,在十四五期间,将对 64 个符合条件老旧小区进行整治。

老旧小区改造目标及实施要求: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及改造标准执行《安徽省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技术导则》(修订版)相关规定,并坚持以人为本、安居惠民,以整治为主,兼顾提升改造、海绵城市理念,统筹推进。科学编制改造各个阶段工作事项,明确时限,在改造完成后,邀请物业公司进驻,建立健全老旧小区改造的长效管理机制。

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根据《安徽省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技术导则》(修订版)文件精神,并结合谯城区老旧小区建设实际情况,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主要包括道路提升、绿化修剪、雨污水管网改造、适老化改造、垃圾分类设施改造、整治小区照明环境、增设停车位及充电桩、原有车棚维修、小区内建筑物本体公共部位维修、小区内架空管线规整等工程。

老旧小区改造清单:将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按照十四五年度顺序确定各个年度改造的小区数目和名称。

 六、创新举措

结合安徽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依据不局限于老旧小区技术导则的要求。根据居民群众的意愿,应改尽改,优先改造设施落后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小区。结合城市更新项目,统筹改造周边基础设施等。结合文明创建工作,提高老旧小区治理水平。

七、 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制度保障、资金保障、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并广泛听取居民意见及建议,压实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工作,严格控制质量,严把安全关,确保民生工程落到实处。

()下一步工作

对改造范围片区内有共同改造需求的独栋、零星、分散的楼房进行归并统筹整合,整合共享公共资源。引导专业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出资参与小区改造中相关管线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支持规范各类企业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参与改造。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改造工作同步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社区居民委员会配合,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引导居民参与改造后小区管理,共同维护改造成果,促进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

政策解读联系人:区住建局张鲲鹏联系电话:0558-552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