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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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732H/202304-00053 组配分类: 意见反馈
发布机构: 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亳州市谯城区“皖美红色物业”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讨论稿)》征求意见的反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21 发布日期: 202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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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意见反馈
发布机构: 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亳州市谯城区“皖美红色物业”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讨论稿)》征求意见的反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21
发布日期: 2023-04-21
关于《亳州市谯城区“皖美红色物业”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讨论稿)》征求意见的反馈
发布时间:2023-04-21 15:41 信息来源: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亳州市谯城区“皖美红色物业”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讨论稿)》征求意见的反馈

汇报单位:区住建局

2023年4月)

 


为提升我物业管理水平城市基层治理能力,突出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模式,加快落实《谯城区落实<安徽省“皖美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方案>重点任务和责任清单》工作任务,区住建局结合我区实际牵头起草了《亳州市谯城区“皖美红色物业”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讨论稿)》,已征求委组织部委宣传部、委编办、委政法委、发展和改革委16家相关部门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5条。

1条:区发改委建议:分工中修改完善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由于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定价或指导价权限在亳州市发改委,其收费标准备案也在亳州市发改委,区发改委无此项业务职责。建议删除。已采纳。

2条:司法局建议分工中负责完善物业管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由于县区不具备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法定职权,建议删除。已采纳。

3条:人社局建议分工中负责拟订落实职业技能等级评定相关政策制度”由于区级单位无制定相关政策制度的权力且等级评定也由市级开展,建议删除已采纳。

4条:消防救援建议负责指导消防救援机构会同公安住建等部门加强消防监管及物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修改为“会同公安住建等部门指导公安派出所、居民(村民)委员会和物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已采纳。

5条:国防动员办建议:将其负责“研究制定住宅小区人防工程管理及使用办法,明确人防车位维护管理、备案登记等相关内容,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修改为“负责实施省国防动员办制定的住宅小区人防工程管理及使用办法”,理由:由于市级暂未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实施省下发的《安徽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管理办法>》(皖国动综〔2023〕14号)。已采纳。

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最终形成《亳州市谯城区“皖美红色物业”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讨论稿)》。


 

 

 

 

 

 

 

 

 

 

亳州市谯城区“皖美红色物业”建设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讨论稿)

 

为提升我物业管理水平城市基层治理能力,突出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模式,加快落实《谯城区落实<安徽省“皖美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方案>重点任务和责任清单》工作任务,现建立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皖美红色物业”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委组织部、住建政府关于物业服务管理决策部署的工作举措;

(二)统筹推进全“皖美红色物业”建设工作,当好总策划、总调度、总协调,制定重大政策、作出统一部署、解决难点问题、督促任务落实;

(三)协调推动跨领域跨部门重大事项,保持步调一致,形成工作合力;

(四)研究决定重要考核结果、重大典型选树、重要经验推广;

(五)其他需要提请联席会议研究的事项。

二、成员单位及工作分工

联席会议由委组织部、区住建局委宣传部、

编办、委政法委、发展和改革委、谯城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局谯城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防动员办公室、政府信访局、城市管理局、区消防救援等单位组成。委组织部分管负责同志、区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其他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由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召集人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可召开联络员会议。

委组织部负责推动完善“皖美红色物业”建设工作领导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将“皖美红色物业”建设工作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加强物业服务行业、住宅小区党建工作;推动街道社区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会同区住建局共同培育“皖美红色物业”小区,评选皖美小区(网格)党支部书记、皖美物业经理、皖美业主委员会主任;履行召集人单位职责。

区住建局负责履行物业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构建以星级

管理为主的物业行业监管制度,建立健全行业信用体系,扩大物业服务覆盖;加强住宅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在委组织部指导下,加强物业服务行业党建,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加大业主委员会组建力度,完善业主委员会规范建立、有效运行发挥作用的制度机制;研究制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项目清单;研究完善物业服务投诉快速处置机制;配合组织部门培育“皖美红色物业”小区,评选皖美小区(网格)党支部书记、皖美物业经理、皖美业主委员会主任;履行召集人单位职责,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委宣传部负责宣传“皖美红色物业”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部署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委政法委负责发挥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协调作用,将“皖美红色物业”建设工作作为平安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全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

委编办负责指导明确机构承担物业监督管理职责,推动综合执法力量下沉,增强基层物业管理领域行政执行能力和为民服务能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发展和改革委负责指导物业服务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谯城公安局负责配合街道、社区调处涉及公安工作的矛盾纠纷;及时查处高空抛物等住宅小区内违法行为;配合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民政局负责指导物业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研究制定城市基层社区治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升社区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司法局负责加强督促指导,压实有关单位的普法责任,加大对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力度;建立多层次物业服务矛盾调处化解体系,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调解涉物业服务矛盾纠纷。

财政局负责统筹城市建设资金支持“皖美红色物业”建设按照职能配合做好本级住宅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推动从业人员业务指导和技能培训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技能人员纳入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范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负责指导相关单位依法做好详细规划编制;依法开展住宅小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建重建规划许可;指导相关单位开展违反城乡规划类违法建设认定工作。

城市管理局负责查处小区内损坏、侵占公共绿地的行为;负责做好相关部门移送的、群众举报投诉的私自扩院改门、私挖地下室、私搭简易棚房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住宅小区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执法。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属地加强电梯管理;依法查处物业服务主体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收费行为;依照职责及时查处小区内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配合相关

部门开展住宅小区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执法。

国防动员办负责实施省国防动员办制定的住宅小区人防工程管理及使用办法;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住宅小区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执法。

政府信访局负责畅通信访渠道,形成以信访事项群众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的投诉处理评价标准,按政策推动解决信访群众合理诉求。

消防救援队会同公安住建等部门指导公安派出所、居民(村民)委员会和物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加强消防安全监管。

三、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做好本部门承担的“皖美红色物业”建设工作,主动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按照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履职。

(二)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联席会议参会制度,原则上不得请假,不得缺席。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请假,须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意。

(三)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指导本部门抓好具体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合力。

(四)各成员单位要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形成反应迅速、配合密切、应对有力的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