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6020031657674/202303-00137 | 组配分类: | 部门项目 |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民政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 名称: | 2023年谯城区民政局项目预算编制说明 | 文号: | 无 |
| 发文日期: | 2023-03-29 | 发布日期: | 2023-03-29 |
| 索引号: | 113416020031657674/202303-00137 |
| 组配分类: | 部门项目 |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民政局 |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 名称: | 2023年谯城区民政局项目预算编制说明 |
| 文号: | 无 |
| 发文日期: | 2023-03-29 |
| 发布日期: | 2023-03-29 |
2023年项目预算编制说明
谯城区民政局2023年项目预算共申报29434.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9434.08万元,占100%,预算安排情况如下:
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项目支出预算147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4768万元。与上年预算12000万元相比增加2768万元,增加23%。
1、项目立项依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民生办〔2022〕56号)
2、预算绩效:切实保障农村贫困居民基本生活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3、项目支出具体内容: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科目进行测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救济费(款)14768万元。
4、测算依据及过程:全区农村低保2022年9月份保障48069人,低保对象人数每月都在增长,预计2023年保障617652人次,截止2022年9月份农村低保人均补差水平为435.03元/人,2022年7月农村低保再次提标32元/人,预计2023年农村低保资金约为25300万元。2022年无结余,扣除中央、省资金后,2023年区级需安排预算14768万元。
5、预算的支出方式:由民政部门组织实施。
6、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安排: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低保家庭人口结构和收入来源变化情况,分成A、B、C三类,实行分类施保、定期核查,动态管理。农村低保实行按月造册,通过“一卡通”社会化打卡发放。
二、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救助金
项目支出预算5014.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014.86万元。与上年预算1500万元相比增加3514.86万元,增加234.3%。
1、项目立项依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民生办〔2022〕56号)
2、预算绩效:有效解决特困老人生活和照料护理问题,提高特困老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3、项目支出具体内容: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科目进行测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救济费(款)5014.86万元。
4、测算依据及过程:2022年10月份我区农村集中供养人数947人(自理522人,半失能205人,失能220人);城市集中供养人数142人(半失能137人。失能5人);农村分散供养人数3833人(自理3497人,半失能222人,失能114人),10月份发放特困供养资金415.5835万元。按照特困集中供养率提高到50%以上,失能半失能集中供养率提高到70%以上的规定,预计2023年农村集中供养人数2642人(自理2010人,半失能299人,失能234人);城市集中供养人数242人(半失能233人。失能9人);分散供养人数2280人(自理2009人,半失能128人,失能100人),共需资金5648.21万元;参照历年预算安排扣除省级财政保障4020人,每人每年1510元,计607.02万元,市级财政保障5266人,每人每年50元,计26.33万元。扣除上级转移支付633.35万元。2023年共需区财政预算特困供养人员救助资金5014.86万元。
5、预算的支出方式:由民政部门组织实施。
6、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安排:农村局下达补贴造册任务,由乡镇(街道)进行造册,经民政业务部门、农村局审核后按月通过“一卡通”发放。
三、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
项目支出预算657.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657.26万元。与上年预算750万元相比减少92.74万元,减少12.4%。
1、项目立项依据:市民生办《关于印发2022年分项目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民生办〔2022〕5号
2、预算绩效:提高孤儿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存质量,促进孤儿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增强孤儿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幸福感。
3、项目支出具体内容: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科目进行测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救济费(款)657.26万元。
4、测算依据及过程:在2022年9月底实有孤儿群体1273人(其中集中供养25人、分散供养1248人)的基础上,预测2023年孤儿群体1358人(其中集中供养30人、分散供养1328人)(预测新增85人),按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55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100元标准,共需用资金1808.76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931.97万元,市级财政补助219.53万元,2023年孤儿本级配套资金需657.26万元。
5、预算的支出方式:由民政部门组织实施。
6、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安排:农村局下达补贴造册任务,由乡镇(街道)进行造册,经民政业务部门、农村局审核后按月通过“一卡通”发放。
四、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项目支出预算551.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51.43万元。与上年预算480万元相比增加71.43万元,增加14.8%。
1、项目立项依据:市民生办《关于印发2022年分项目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民生办〔2022〕5号
2、预算绩效:有效保障残疾人的正常生活,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3、项目支出具体内容: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科目进行测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救济费(款)551.43万元。
4、测算依据及过程:由省级财政与区级财政按6:4比例分担,每人每月65元。2022年9月份全区共有重度残疾人17876人,重度残疾人人数每月都在增长,今年以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有所提高,预计2023年保障212088人次,预计2023年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约为1378.572万元。2022年无结余,扣除中央、省拨付资金,2023年区级需安排预算551.43万元。
5、预算的支出方式:由民政部门组织实施。
6、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安排:农村局下达补贴造册任务,由乡镇(街道)进行造册,经民政业务部门、农村局审核后按月通过“一卡通”发放。
五、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项目支出预算66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663.2万元。与上年预算480万元相比增加183.2万元,增加38.1%。
1、项目立项依据:市民生办《关于印发2022年分项目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民生办〔2022〕5号
2、预算绩效:有效保障残疾人的正常生活,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3、项目支出具体内容: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科目进行测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救济费(款)663.2万元。
4、测算依据及过程:由省级财政与区级财政按6:4比例分担,一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70元,三四级残疾人每人每月60元。2022年9月份全区共有困难残疾人21104人,困难残疾人人数每月都在增长,今年以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标准有所提高,预计2023年保障261925人次,预计2023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约为1658万元。2022年无结余,扣除中央、省拨付资金,2023年区级需安排预算663.2万元。
5、预算的支出方式:由民政部门组织实施。
6、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安排:农村局下达补贴造册任务,由乡镇(街道)进行造册,经民政业务部门、农村局审核后按月通过“一卡通”发放。
六、临时生活救助金
项目支出预算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5万元。与上年预算127万元相比减少72万元,减少56.7%。
1、项目立项依据:市民生办《关于印发2022年分项目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民生办〔2022〕5号
2、预算绩效:进一步完善我区社会救助体系,缓解城乡贫困群众因病、因就学、因灾害等造成的生活困难问题。
3、项目支出具体内容: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科目进行测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救济费(款)55万元。
4、测算依据及过程:临时救助按照家庭困难程度,给予低保标准10倍以下的救助。截止2022年9月份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62.8028万元,共拨付申请拨付乡镇(街道)小额临时救助备用金99万元。2022年9月临时救助标准再次提高,预计2023年共需要临时救助资金385万元。2022年无结余,扣除中央、省、市拨付资金,2023年区级需安排预算55万元。
5、预算的支出方式:由民政部门组织实施。
6、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安排:实行按月造册,通过“一卡通”社会化打卡发放。
七、农村敬老院管护经费
项目支出预算39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96.3万元。与上年预算150万元相比增加246.3万元,增加164.2%。
1、项目立项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敬老院日常管理经费标准及管理人员待遇的通知 (谯民办〔2016〕109号)
2、预算绩效:有效提升敬老院管理和护理人员的照料护理水平,提高集中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质量。
3、项目支出具体内容: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科目进行测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救济费(款)396.3万元。
4、测算依据及过程:2022年10月份我区农村集中供养人数947人(自理522人,半失能205人,失能220人),按照特困集中供养率提高到50%以上,失能半失能集中供养率提高到70%以上的规定,预计2023年农村集中供养人数2642人(自理2010人,半失能299人,失能234人)。按照每人每年1500元的标准拨付集中供养人员管护经费,2023年共需拨付敬老院管护经费396.3万元。
5、预算的支出方式:由民政部门组织实施。
6、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安排:每季度委托第三方对特困供养机构实际入住人数进行核查,资金按月转入各卫生院敬老院账户。
八、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项目支出预算267.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67.48万元。与上年预算200万元相比增加67.48万元,增加33.7%。
1、项目立项依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亳州市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发放办法>和<亳州市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发放办法>》(民养老[2020]2号)
2、预算绩效:保障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正常运营、持续发展。
3、项目支出具体内容: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科目进行测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救济费(款)267.48万元。
4、测算依据及过程:全区12家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享受运营补贴待遇486人(轻度失能141人,中度失能163人、重度失能182人)发放运营补贴65.01万元;根据民生工程文件要求,对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养老机构根据实际入住的人数给予运营补贴(不含自理老人)。运营补贴的标准按照收住对象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运营补贴分别不低于300元、400元和600元。2023年预计全区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享受运营补贴待遇500人(轻度失能145人,中度失能168人、重度失能187人),2023年全区共需区财政安排运营补贴267.48万元。
5、预算的支出方式:由民政部门组织实施。
6、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安排:每季度末委托第三方对养老机构实际入住人数和人员失能情况进行核查,资金按季度拨付。
九、高龄津贴
项目支出预算58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80.5万元。与上年预算500万元相比增加80.5万元,增加16.1%。
1、项目立项依据: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亳州市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民福〔2012〕90号)
2、预算绩效:完善基本养老保障体系,让老年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3、项目支出具体内容: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科目进行测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救济费(款)580.5万元。
4、测算依据及过程:预计2023年80-84岁老人20142人,100元/人/年;85-99岁老人15354人,200元/人/年;百岁老人120人,6000元/人/年。2023年区财政需安排预算580.5万元。
5、预算的支出方式:由长寿办、卫健部门组织实施,民政部门造册发放。
6、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安排:项目资金实行“一卡通”发放,百岁老人津贴按月打卡,80-99岁津贴每年一次性打卡。
十、敬老院日常运转和发展建设经费
项目支出预算2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30万元。与上年预算230万元相比持平。
1、项目立项依据:市委办、市政府 关于印发《亳州市农村敬老院改革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亳办〔2019〕100号)
2、预算绩效:有效提升敬老院的管养水平及护理人员的生活保障。
3、项目支出具体内容: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科目进行测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救济费(款)230万元。
4、测算依据及过程:根据文件市、县区财政每年给每个敬老院再拨付20万元,由市、县区财政各承担50%。我区公办敬老院23家,2023年全区共需区财政安排230万元。
5、预算的支出方式:由民政部门组织实施。
6、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安排:每年一次性补助,直接转入特困供养机构。
十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
项目支出预算5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85万元。与上年预算375万元相比增加210万元,增加56%。
1、项目立项依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民生办〔2022〕56号)
2、预算绩效:切实保障城市困难居民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3、项目支出具体内容: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科目进行测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救济费(款)585万元。
4、测算依据及过程:全区城市低保2022年9月份保障2362人,低保人数每月都在增长,预计2023年保障36507人次,截止2022年9月份城市低保人均补差水平为516.16元/人,2022年7月城市低保再次提标49元/人,预计2023年城市低保资金约为2050万元。2022年无结余,扣除中央、省资金后,2023年区级需安排预算585万元。
5、预算的支出方式:由民政部门组织实施。
6、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安排: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根据低保家庭人口结构和收入来源变化情况,分成A、B、C三类,实行分类施保、定期核查,动态管理。城市低保实行按月造册,通过“一卡通”社会化打卡发放。
十二、社会定补
项目支出预算88.6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88.644万元。与上年预算90.4万元相比减少1.756万元,减少1.9%。
1、项目立项依据:关于调整我省六十年代精减下放退职职工有关救济政策的通知 财社〔2010〕66号
2、预算绩效:保障精简下放、退职武警、孤老残、特殊救济的基本生活。
3、项目支出具体内容: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科目进行测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救济费(款)88.644万元。
4、测算依据及过程:六十年代精减下放退职职工(含精减下放职业制武装民警)的生活救济标准参照各市上年度城镇低保实际补差平均水平执行。2022年谯城区低保实际补差为480元/人/月,2023年参照2022年补差水平测试,全年共需要资金88.644万元。如下:1、社会定补-精简下放,138人,月人均480元,79.488万元;2、社会定补-退职武警,11人,月人均480元,6.336万元;3、社会定补-孤老残幼,25人,月人均80元,2.4万元;4、社会定补-特殊救济,5人,月人均70元,0.42万元
5、预算的支出方式:由民政部门组织实施。
6、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安排:社会定补资金按季度社会化打卡发放。
十三、精神障碍患者监护管理补贴
项目支出预算25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54.4万元。与上年预算254.4万元相比持平。
1、项目立项依据:关于印发《安徽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申领监护管理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 ( 皖综治办〔2016〕7号)
2、预算绩效:有效提高精神患者人身安全。
3、项目支出具体内容: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科目进行测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救济费(款)254.4万元。
4、测算依据及过程:根据卫计委、综治办统计数据2022年上半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060人,按照每人每年2400元的补助标准,2023年区财政需安排配套资金254.4万元。
5、预算的支出方式:由卫健委、综治办组织实施,民政部门负责资金的打卡发放。
6、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安排:依据卫健委、综治办统计台账,资金按季度打卡发放。
十四、老年助餐补贴
项目支出预算9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990万元。与上年预算0万元相比,增加990万元,增加100%。
1、项目立项依据:区委办、区政办 关于印发《亳州市谯城区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等“暖民心行动方案”的通知(谯办发[2022]12号)
2、预算绩效:解决老年人吃饭难问题,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幸福满意度。
3、项目支出具体内容: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科目进行测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救济费(款)990万元。
4、测算依据及过程:2022年老年助餐点已经全覆盖共计275个,根据每个助餐点平均每天20人就餐,就餐补贴每天按平均6元补助。(补贴标准为:60-69岁的老年人每餐补贴1元;70-79岁的老年人每餐补贴2元;80岁以上的老年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失能老年人每餐补贴3元。)每年就餐服务不低于300天,2023年区财政需安排就餐补贴预算990万元。
5、预算的支出方式:由各村(居)组织实施,民政部门负责助餐补贴的奖补。
6、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安排:按季度对各助餐点进行奖补。
十五、惠民殡葬救助金
项目支出预算87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871.2万元。与上年预算160万元相比,增加711.2万元,增加444.5%。
1、项目立项依据:《亳州市谯城区惠民殡葬实施办法》的通知(谯政办秘[2021]23号)
2、预算绩效:免除居民基本丧葬费,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推进殡葬改革。
3、项目支出具体内容: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科目进行测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救济费(款)871.2万元。
4、测算依据及过程:依据文件精神,对1、具有谯城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含非农和农业户口);2、驻谯城区部队现役军人;3、与谯城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在谯城辖区内居住的外来从业人员;4、经公安与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死亡人员给予救助,车辆运输、冷藏棺(殡仪馆内)、基本火化费、骨灰盒救助标准约每人1210元。截止2022年9月份,享受惠民殡葬政策4921人,随着火化率逐步提高,2023年预测享受人数7200人,全年需资金871.2万元。
5、预算的支出方式:由民政部门组织实施。
6、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安排:根据殡葬工作实际稳步推进,同时加大殡改工作宣传。
十六、福利院院民经费
项目支出预算219.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19.76万元。与上年预算120万元相比,增加99.76万元,增加83.1%。
1、项目立项依据:关于提高社会福利院机构供养人员生活标准的通知(民福[2012]83号)
2、预算绩效:保障城市“三无”人员及孤残儿童的基本生活和就医康复的需求。
3、项目支出具体内容: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科目进行测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救济费(款)219.76万元。
4、测算依据及过程:(1)社会福利院供养的城市“三无”人员基本生活按照县区城市低保标准进行保障。为保障福利院院民基本生活及就医需求,福利院院民共计47人,生活费每人每月706元;零花钱每人每月200元;精神病病人4人;院民服装费等年合计金额:98.8万元。(2)2019年根据市有关文件规定,福利院院民移交给华佗中医院管理,因华佗中医院场所正在建设,没有投入使用,现院民由第三方托养照料,托养费用年合计:40万元。(3)福利院孤残儿童共计25人,为保障孤残儿童基本医疗康复的相关治疗费用年共计:24万元。(4)为保障孤残儿童日常照料与第三方签订协议聘请保育员6人;医生1人、护士1人、教师1人、保安2人、保洁员1人、厨师1人、司机1人,应付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年共计:49.76万元。(5)为保障孤残儿童日常生活,水费、电费、燃气费年共计:7.2万元。
5、预算的支出方式:由民政部门组织实施。
6、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安排:按照特困人员供养和儿童福利院有关规定,保障城市“三无”人员、孤残儿童的衣食住医等日常性工作。
十七、谯城区儿童福利院建设
项目支出预算15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588万元。与上年预算650万元相比,增加938万元,增加144.3%。
1、项目立项依据:关于亳州市谯城区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审查意见(谯发改三产〔2017〕52号)
2、预算绩效:不断完善区域性未成年人保护设施,为困境儿童、残疾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提供临时监护照料和家庭式服务。
3、项目支出具体内容: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科目进行测算,资本性支出(类)其他资本性支出(款)1588万元。
4、测算依据及过程:该项目是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也是市、区重点项目,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为使该项目能够尽快投入使用,发挥社会效益,地方政府需配套装饰等资金1588万元,具体如下:1、儿童福利院主体工程工程款:中标金额14766897.54元,已支付994万元,下欠4826897.54元(实付金额以最终审计为准)。2、儿童福利院10KV配电工程款:中标金额304344.58元;审定金额279053.07元,按照审定金额的97%已支付270681.47元,下余3%为质保金8371.6元,两年后付清。3、儿童福利院电梯采购工程款:中标金额805000元。审定金额803348.26元;按照合同的95%需应付764750元,已支付241500元,还需支付523250元;下余5%为质保金38598.26元,三年后付清。4、儿童福利院道路硬化工程款:中标金额877084.04元。审定金额849918.58元;按照审定金额的97%应付824421元;下余3%为质保金25497.58元,两年后付清。5、儿童福利院配套工程监理费:26788元。6、儿童福利院10KV配电工程审计费1000元。7、儿童福利院电梯采购及安装审计费:1000元。8、儿童福利院道路硬化工程审计费:1000元。9、儿童福利院内装饰设计费:98000元。10、儿童福利院内装饰图纸审查费:7300元。11、儿童福利院装饰工程款9500000元。
5、预算的支出方式:由民政部门组织实施。
6、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安排:根据儿童福利院项目建设工作实际,稳步推进,计划2023年底投入使用。
十八、社会救助购买服务经费
项目支出预算357.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57.05万元。与上年预算100万元相比,增加257.05万元,增加257%。
1、项目立项依据:区委办、区政办关于《亳州市谯城区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谯办发[2021]8号)
2、预算绩效:进一步完善我区社会救助体系,确保民政民生工程圆满完成任务。
3、项目支出具体内容: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科目进行测算,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357.05万元。
4、测算依据及过程: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所需经费从已有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社会救助专项经费中列支,额度为当年区级以上和本级安排社会救助资金总额的1%。预计2023年全区社会救助资金预计拨付35705万元,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经费约为357.05万元。
5、预算的支出方式:由民政部门组织实施。
6、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安排:根据社会救助相关文件精神和上级民政工作要求,按季度实施。
十九、基层民政干部通讯及交通补贴
项目支出预算1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32万元。与上年预算0万元相比,增加132万元,增加100%。
1、项目立项依据:区委办、区政办关于《亳州市谯城区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谯办发[2021]8号)
2、预算绩效:进一步完善我区社会救助体系,确保民政民生工程圆满完成任务。
3、项目支出具体内容: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科目进行测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款)132万元。
4、测算依据及过程:加大对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关爱力度,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落实村级民政干部每月200元的交通、通信费用。全区共有275个村、社区,每个村、社区有一名社会救助协理员和一名民政委员,共计有550名村级民政干部,共计需要交通、通讯费用132万元。
5、预算的支出方式:由民政部门组织实施。
6、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安排:根据社会救助相关文件精神和上级民政工作要求,按季度实施。
二十、社会救助办公经费
项目支出预算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75万元。与上年预算10万元相比,增加65万元,增加650%。
1、项目立项依据:区委办、区政办关于《亳州市谯城区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谯办发[2021]8号)
2、预算绩效:进一步完善我区社会救助体系,确保民政民生工程圆满完成任务。
3、项目支出具体内容: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科目进行测算,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75万元。
4、测算依据及过程:按照“以事定费”的原则据实核实社会救助工作经费,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予以保障。按照省市的有关要求,我局需加大宣传、培训、监督指导力度。2023年开展社会救助入户调查、印制低保证、社会救助宣传、社会救助培训等工作经费75万元,保障低保、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民政民生工程工作顺利开展。
5、预算的支出方式:由民政部门组织实施。
6、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安排:根据社会救助相关文件精神和上级民政工作要求,按季度实施。
二十一、公墓材料、维修及殡仪馆职工工资
项目支出预算4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490万元。与上年预算400万元相比,增加90万元,增加22.5%。
1、项目立项依据:关于将公墓收入政府调控基金用于殡仪馆经费的请示 谯民办字[2017]161号文件
2、预算绩效:达到规范性墓区;保障殡仪馆职工工资。
3、项目支出具体内容: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科目进行测算,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材料费(款)25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240万元。
4、测算依据及过程:预计2023年公墓全年收入490万元,根据文件精神,用于殡仪馆职工工资240万元;用于购公墓材料费、维修(护)费和日常运转等250万元。
5、预算的支出方式:由民政部门组织实施。
6、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安排:依据物价部门核定价格销售墓穴,及时将收入上缴非税收入,按季度支付公墓材料款,按月支付殡仪馆职工工资。
二十二、民政工作综合运行经费
项目支出预算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0万元。与上年预算0万元相比,增加30万元,增加100%。
1、项目立项依据:区领导签批文件和工作实际
2、预算绩效:保障各项民政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健康持续发展。
3、项目支出具体内容: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科目进行测算,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30万元。
4、测算依据及过程:1、因机构改革,退役军人局保留优抚、安置、军服中心等5个部门,约26名工作人员在我局办公,网络费、水电费、保洁等费用全部由我局承担,预计2023年支出36万元,按50%分担比例,需安排民政工作经费18万元。2、因历史遗留问题,民政部门离退休人员较多,退休59人,离休1人,已不能保障离退休每年的体检费、中秋和春节慰问金,需安排12万元。以上合计30万元。
5、预算的支出方式:由民政部门组织实施。
6、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安排:根据每月办公费发生额按月清算。
二十三、婚姻登记日常运转经费
项目支出预算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7万元。与上年预算27万元相比,增加10万元,增加270%。
1、项目立项依据:《关于全省婚姻登记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问题的通知》 皖编办[2005]185号
2、预算绩效:切实保障全区(含市区)人民群众办理婚姻登记业务需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项目支出具体内容: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科目进行测算,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37万元。
4、测算依据及过程:一是婚姻登记处现有招聘婚姻登记员5名,每人3271.85元/月,每月16359.25元,每年招聘人员合计开支196311元(19.63万元)。二是婚姻登记处每年需要婚姻登记证约2.5万对左右,婚姻登记证2.8元/对,预计全年购买婚姻登记证约7万元。三是保障日常办公、为群众提供免费复印打印等需购买耗材,以及印制婚姻登记宣传册、购买办公用品等每年开支约费用10万元。
5、预算的支出方式:婚姻登记员通过购买第三方劳务派遣服务实施。
6、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安排:一是婚姻登记员工资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按月发放;2、婚姻登记日常工作有序推进。
二十四、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整理经费
项目支出预算1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20万元。与上年预算0万元相比,增加120万元,增加100%。
1、项目立项依据:《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婚姻登记机关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的通知》皖民务函〔2021〕145 号
2、预算绩效:规范婚姻登记档案,提供便民服务。
3、项目支出具体内容: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科目进行测算,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120万元。
4、测算依据及过程:2022年6月底前,完成1978年至2020年前现存婚姻历史档案电子化,2022年底前完成新中国成立来全部现存婚姻档案的电子化。各县市民政部门可采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切实完成婚姻登记数据电子化工作。大约有30万份历史档案没有整理。档案电子化扫描需经费约100万元,挂接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约20万元,需120万元档案整理经费。
5、预算的支出方式:公开招标,委托第三方档案整理机构实施。
6、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安排:2023年底完成1978年至2020年前现存婚姻历史档案电子化。
二十五、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及志愿服务工作经费
项目支出预算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42万元。与上年预算0万元相比,增加42万元,增加100%。
1、项目立项依据:《亳州市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亳办发〔2022〕10号)
2、预算绩效:社工人才专业培训、通过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人员补助、社会工作知识普及、宣传。
3、项目支出具体内容: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科目进行测算,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42万元。
4、测算依据及过程:(1)用于2023年社工人才专业培训4万元,包括24个乡镇街道社工站人员和区直单位部分社会工作者培训约2万元和2023年社工考试考前培训约2万元。(2)专职社会工作者专项补贴36万元,包括城市40个社区的专职社会工作者专项补贴15万元和农村235个村的专职社会工作者专项补贴21万元。(3)区社工站指导中心建设运营经费2万元,用于统筹谋划推进全区24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和275个村及社区运营工作。
5、预算的支出方式:对社工职称考试合格的进行奖励,对社工站建设运营进行奖补。
6、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安排: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有序推进。
二十六、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经费
项目支出预算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45万元。与上年预算3万元相比,增加42万元,增加1400%。
1、项目立项依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2、预算绩效: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强化行政区划日常管理,提升行政区划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3、项目支出具体内容: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科目进行测算,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45万元。
4、测算依据及过程:1、行政区域界线的联合检查,界桩的修复维护,平安边界的创建等。按照以前实际开支估算,一年需5万元。2、楼门牌的制作安装及地名数据更新维护,一年需10万元。3、编纂《谯城地名录》,招标49万元,已支付19万元,欠30万元。
5、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安排: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有序推进。
二十七、政府购买专业社工和志愿服务
项目支出预算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5万元。与上年预算0万元相比,增加15万元,增加100%。
1、项目立项依据:《亳州市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亳办发〔2022〕10号)
2、预算绩效:购买专业社工项目实施2个,开展2个志愿服务项目督导评审。
3、项目支出具体内容: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科目进行测算,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15万元。
4、测算依据及过程:开展1个志愿服务项目督导评审,推动志愿服务发展项目化,规范化,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测算依据:购买专业社工项目实施1个测算需要10万元;开展1个志愿服务项目督导评审需要5万元;合计15万元。
5、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安排: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有序推进。
二十八、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
项目支出预算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万元。与上年预算0万元相比,增加5万元,增加100%。
1、项目立项依据:关于印发《亳州市谯城区推进“双创两提升”工程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谯非公党〔2022〕3号)
2、预算绩效:开展社会组织人才培训80人次;建设、维护社会组织孵化中心1个。
3、项目支出具体内容: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科目进行测算,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5万元。
4、测算依据及过程:社会组织年度培训和区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培训2万元,区级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建设维护费3万元。
5、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安排: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有序推进。开展社会组织人才培训80人次,建设、维护社会组织孵化中心1个。
二十九、社会组织审计和评估服务费
项目支出预算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万元。与上年预算0万元相比,增加5万元,增加100%。
1、项目立项依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
2、预算绩效:全区性社会组织注销和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全区性社会组织评估。
3、项目支出具体内容: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科目进行测算,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咨询费(款)5万元。
4、测算依据及过程:组织开展全区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按每个社会组织需要审计和评估费用1000元测算,50个社会组织需要5万元审计费用。
5、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安排:全区性社会组织注销和法定代表人离任业务,开展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三十、城乡社区建设
项目支出预算1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00万元。与上年预算0万元相比,增加100万元,增加100%。
1、项目立项依据:《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3号)
2、预算绩效:打造智慧社区一体化信息平台,提升城乡社区建设水平,提高基层治理能力。
3、项目支出具体内容: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科目进行测算,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100万元。
4、测算依据及过程:(1)促进协商民主体系的发展和完善,逐步强化城乡社区的居民参与能力、服务供给能力、网格化服务能力,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投入资金50万元。(2)根据省厅智慧社区建设要求,汤陵街道和谐佳苑社区入选全市智慧社区建设试点。为打造“设施智能、服务便捷、管理精细、环境宜居”的新型智慧社区,需建设智慧社区一体化信息平台。经测算:建设市级试点和谐佳苑社区投入50万元。
5、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安排:根据工作实际有序推进。
三十一、公益性公墓建设
项目支出预算2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00万元。与上年预算0万元相比,增加200万元,增加100%。
1、项目立项依据:区政办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谯政办秘〔2019〕97号)
2、预算绩效:进一步深化我区殡葬改革管理工作,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有效提升遗体火化率,增强殡葬公共服务能力,提高殡葬管理水平。
3、项目支出具体内容: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科目进行测算,资本性支出(类)其他资本性支出(款)200万元。
4、测算依据及过程:每个乡镇建设1个公益性公墓,每个公益性公墓预计投入20万元,2023年计划建设10个,合计200万元。
5、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安排:根据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实际建设情况进行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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