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人社发〔2023〕35号
关于做好202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为做好我区事业单位2022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根据市人社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考核,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内容
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应当以聘用合同、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突出德和绩的考核。实行分级分类考核,考核内容应当细化明确考核要素和具体指标,体现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工作人员的特点和具体要求,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考核标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一)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人数的20%,优秀等次名额应当向一线岗位、艰苦岗位和获得表彰奖励的人员倾斜;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核准,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的比例可控制在25%以内:
1.2021年度效能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单位;
2.获同级及以上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的先进集体,或同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与有关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集体;
3.本系统上级部门年度或周期性综合表彰的先进集体;
4.单位获得集体记功以上奖励的。
(三)对单位效能考核为不合格的,以及问题较多、被问责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降低其年度考核优秀档次比例,一般不超过15%。
各单位要按要求填写《202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申报表》(附件2),并于4月10日前报送区人社局职称股。
四、考核程序
事业单位在年度考核时,应当成立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承担具体工作。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本单位成立的,一般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组长),成员由单位其他领导人员、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有关人员、职工代表组成。对小而散的事业单位,可由主管部门成立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年度考核。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考核工作中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年度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研究制定方案。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方案,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后,面向全单位发布。
(二)本人总结述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职责任务、考核内容及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同时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3),必要时可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三)测评、核实与评价。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可以采取民主测评、绩效评价、听取主管领导意见以及单位内部评议、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第三方评价等符合岗位特点的方法,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四)确定考核等次。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或者主管机关(部门)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审定考核等次,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被考核人员,由本人签署意见。
五、考核结果运用
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按照有关规定晋升薪级工资;
2.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绩效工资;
3.本年度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4.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在当期绩效工资分配时应当予以倾斜,在参加竞聘上岗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5.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或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受记过、降聘或撤职处分期间的,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不增加薪级工资、本年度不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六、特殊情形处理
1.2022年6月30日前调入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考核,7月1日后调入的由原单位进行考核;
2.2022年6月30日以后提拔的副科级干部,参加本单位年度考核;
3. 选派到村任职人员,年度考核由区选派办负责年度考核,不计算为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数;
4.挂职锻炼、学习培训、执行其它任务的工作人员,除特殊规定外,一般由派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主要根据其挂职锻炼、学习培训以及执行其它任务的表现确定等次。相关情况由其挂职锻炼、学习培训以及执行其它任务的所在单位提供;
5.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
6.工作人员受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降聘或撤职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不增加薪级工资,本年度不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未给予处分的,按照规定补写评语、补定等次、补薪级工资、当年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7.对初次就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工作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对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当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由其现所在事业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原工作单位提供有关情况。前款所称其他单位工作时间,可以根据干部人事档案有关记载、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综合认定;
8.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七、审核备案
2022年度事业单位考核工作原则上要在4月20日前完成。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将考核文件附件纸质、电子版各一份和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和非试用期不定等次人员的个人表现材料一并报送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在履行备案手续后,方可兑现年度考核结果。年度考核结果备案结束后,事业单位应将经人社局核准验印后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
2022年度考核表格电子版可在区人社局政务信息公开—部门文件栏目下载。
联系人:区人社局职称股;联系电话:5523603
电子邮箱:qcrszcg@163.com
附件:1.关于报送202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的函
2.202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提高优秀等次比例申报表
3.202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4.202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审核备案呈报表
5.202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花名册
6.202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以及非试用期不定等次人员名册
亳州市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7日
附件1:
关于报送202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年度考核结果的函
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我单位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了202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我单位参加考核人数×人。优秀比例×%。经研究,确定×名优秀、×名合格、×名基本合格、×名不合格、×名试用期未定等次。
请审批。
附:相关表格
××××
2023年×月×日
附件2: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优秀等次比例申报表
(2022年度)
申报单位: 时间:
在编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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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年度
考核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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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等次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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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评定为优秀
等次的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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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年何月
受何部门
何种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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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报单位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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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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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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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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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 2022年度 )
单位: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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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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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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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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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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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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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位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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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岗位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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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勤岗位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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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总 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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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语及考核等次建议
主 管 领 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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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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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意 见
考 核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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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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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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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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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确定等次或不参加考核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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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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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意 见
人 社 部 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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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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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2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审核备案呈报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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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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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员 结 构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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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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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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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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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勤技能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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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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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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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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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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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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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参加考核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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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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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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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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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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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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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定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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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加考核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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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等次
比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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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等次人员
占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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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
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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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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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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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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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202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花名册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
202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基本合格、不合格以及非试用期不定等次人员名册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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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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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位(职务)或专技岗位(职务)或工勤岗位(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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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为基本合格、不合格以及非试用期不定等次的
主要原因(须附事实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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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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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表一式两份,由主管部门报同级政府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填表人:
2.此页不够可另附表添加。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