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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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679M/202303-00001 组配分类: 职责权限依据
发布机构: 谯城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名称: 行政执法主要职责、执法程序、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监督途径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01 发布日期: 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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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职责权限依据
发布机构: 谯城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名称: 行政执法主要职责、执法程序、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监督途径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01
发布日期: 2023-03-01
行政执法主要职责、执法程序、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监督途径
发布时间:2023-03-01 07:57 信息来源:谯城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执法主要职责

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赋予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

执法程序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4号)

 

执法依据

主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

行政执法监督途径

当事人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有向行政执法部门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