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市级农村电商强镇、
县域电商特色产业园(街)区、网销额
超千万元电商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商务局,市高新区经贸发展局,亳芜园区企业发展促进局:
为促进电商企业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2年度市级农村电商强镇、县域电商特色产业园(区)、网销额超千万元电商企业认定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电商强镇
1.农村产品2022年网络销售额不低于1亿元;
2.相关电商经营主体数不低于30家(单个电商经营主体年网络销售额超过500万元达10家,电商经营主体注册地在所申报的乡镇);
3.网商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1年内无违规和失信记录,无消费者集中投诉事件。
(二)县域电商特色产业园(街)区
县域电商特色产业园(街)区为当地政府认定的产业园(街)区,总经营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并满足以下条件:
1.农村产品2022年网络销售额不低于1亿元;
2.相关电商经营主体不低于25家(单个电商经营主体年网络销售额超过500万元达8家,电商经营主体注册地在所申报的园(街)区);
3.网商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1年内无违规和失信记录,无消费者集中投诉事件。
(三)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农村电商企业
1.农村产品2022年网络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
2.经营主体及网店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
3.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1年内无违规和失信记录,无消费者集中投诉事件。
三、申报材料
申报电商强镇、县域电商特色产业园(街)区、网销额超千万元电商企业的材料如下:
1.承诺函(附件1)。
2.电商强镇、县域电商特色产业园(街)区申报汇总表(附件2)。
3.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农村电商企业汇总表(附件3)。
4.农村电商重点企业情况表(附件5)。
5.相关证明材料。
(1)电商强镇:电商经营主体清单、营业执照、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电商经营主体注册地等证明材料。
(2)县域电商特色产业园(街)区:由当地政府认定的园(街)区证明文件、电商经营主体清单、营业执照、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电商经营主体注册地等证明材料。
(3)农村电商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企业注册地等证明材料。
(4)所有的农村电商项目,涉及到企业注册地、年网络销售额数据,由当地留存现场无间断视频查询资料。
(5)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所有相关企业1年内无违规和失信记录,无消费者集中投诉事件的证明材料。
四、工作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主体按照申报材料要求将资料报送至各辖区商务主管部门。
(二)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也可安排第三方机构审核材料,并将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及审核意见等统一报至市商务局电商科。
(三)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对县(区)申报情况进行评选认定。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把好审核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不合格的不予上报,并妥善保管申报材料。
(二)各县(区)要积极做好培育工作,对尚不具备条件的,应积极给予帮扶指导。
(三)请各县区于2023年2月20日前,将(1)承诺函(附件1);(2)电商强镇、县域电商特色产业园(街)区申报请示及申报汇总表(附件2);(3)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对农村电商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农村电商企业认定文件及汇总表(附件3),统一反馈至市商务局电商科(含正式文件和电子版)。附件4及其他证明材料由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留存备查。
联系人:丁珂(市商务局电商科),电话:5555269
附件:1.承诺函
2.电商强镇、县域电商特色产业园(街)区申报汇总表
3.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农村电商企业认定汇总表
4.农村电商企业情况表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