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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谯城区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区农业农村局专家樊洪金解读:《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0-28 发布日期: 2022-10-28
咨询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 0558-55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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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谯城区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区农业农村局专家樊洪金解读:《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0-28
发布日期: 2022-10-28
咨询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 0558-5510310
区农业农村局专家樊洪金解读:《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10-28 15:51 信息来源:谯城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政策背景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巩固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皖农工组〔2022〕2号)和《安徽省推进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五年行动计划(2020-2025年)》(皖科农〔2020〕32号)文件精神,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进一步充实优化科技特派员队伍,制定《关于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意见》。

二、出台目的

为加强科技特派员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科技特派员工作实效性,促进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促使科技特派员在基层宣传、贯彻“科教兴区”战略,协助乡镇、村理清经济发展思路,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三、文件起草过程

一是起草文件。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局起草了《关于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二是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向区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并根据相关部门意见作了修改完善。

三是合法性审查。经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股室及人员合法性审查后,报司法部门完成司法审查。

四是报区政府常务会研究。报经区分管领导同意,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以谯城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调查研究,帮助镇村制定和完善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特别是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规划。

(二) 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开展科技试验示范推广,筛选推广一批适应当地种养加短平快发展项目,从技术上予以指导,加速农业科技成果在农村的转化应用。

(三)积极引进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进企业科技进步,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服务,帮助当地培植龙头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五)开展科技培训,树立科技典型,培养致富能手和实用技术人才,充分发挥科技示范辐射效应和科技能人的带头作用,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农民致富本领。

五、工作目标

2022年实现科技特派员全覆盖区,科技特派员制度不断完善,服务领域不断拓展,科技创新水平提升,成果转化成效提高,机制更加健全,政府引导、市场驱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新局面逐步形成。

六、创新举措

创新举措1:实行科技特派员与农技人员结合,农技人员全面纳入科技特派员管理;实施双向选择,科技特派员作为乡村振兴公司顾问,与乡村振兴公司签订服务协议;

创新举措2:实施薪酬与奖金制度,落实科技特派员报酬,非财政供给人员的科技特派员每月由乡村振兴公司落实800元报酬,科技特派员年终进行奖励,按照3000元(优秀)、2000元(合格)、1000元(基本合格)标准予以绩效奖励。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区成立谯城区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具体政策和举措;乡镇成立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负责入驻本乡镇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和工作评价。

二是健全考核机制。健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完善科技特派员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三是强化激励引导。加大优秀科技特派员正向激励力度,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科技特派员给予优先推荐。

 

解读人:谯城区农业农村局  樊洪金

联系电话:0558-5510310